爆料代價大!黃揚明發澄清文+捐款80萬 民進黨:栽贓抹黑將直接告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媒體人黃揚明去年2月指稱民進黨人士為了立法院長選舉,開出千萬元利益誘國民黨特定立委跑票,被民進黨提告請求損害賠償100萬元等,台北地院今年2月判黃揚明應負擔民進黨刊載自由時報「勝訴啟事」1日的費用,黃提出上訴,高院法官以臉書刊登「澄清啟示」為調解條件,黃揚明今po出聲明,並允諾捐款80萬元,民進黨發言人韓瑩表示,未來如有任何惡意栽贓抹黑,都將直接提告。

黃揚明去年2月在新聞網路節目發表有關民進黨人士接觸國民黨特定立委,開出8位數字、千萬元以上的利益,希望可以跑票,但因為國民黨6人小組,決定採用團結亮票的模式,被接觸的人全部都未遂。一席話引來民進黨反擊提告,請求損害賠償100萬元等,此案今年2月一審判決出爐,台北地院今年2月判黃揚明應負擔民進黨刊載自由時報「勝訴啟事」1日的費用,不過黃再上訴,高院法官最後要求黃在臉書刊登「澄清啟示」,作為調解條件。
媒體人敗訴起殺雞儆猴之效
韓瑩說,法院認證「黃揚明造謠」,黃2024年造謠民進黨有人在立院龍頭選前,對某藍委開出8位數的千萬利益求跑票,民進黨提告侵害名譽權,台北地院於今年2月判民進黨勝訴 ,黃揚明被法院認證造謠。
韓瑩指出,法院判決表示,黃揚明不僅未能證明其言論內容屬實,也未盡合理查證責任,不法侵害民進黨名譽權。為維護民進黨名譽,高院以黃揚明本人臉書刊登澄清啟示作為調解條件,以正視聽,維護民主法治。她並強調,未來如有任何惡意栽贓抹黑,都將直接提告。
禍從口出 黃揚明認了po澄清啟示
黃揚明透過臉書聲明,去年2月3日在YOUTUBE平台中天新聞頻道影片,發表「民進黨有人接觸國民黨的特定立委,開出8位數字的利益千萬元以上,希望可以跑票」等言論,經訴訟程序過程釐清(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808號民事事件),上開事件之接觸者無法證明為民進黨人。
黃說,此聲明是因去年的民事訴訟,近日以和解收場,此次訴訟過程,扣除兩個審級律師費等相關必要支出約20萬元,自己將信守承諾捐出80萬元。
他並附上捐款證明表示,目前已完成捐款包括:按月捐助長期關注基層棒運發展的球芽基金2萬元,從這個月起連捐36個月,共計72萬元;以及一次性捐助林智勝曾任理事長的中華民國台灣原住民族棒球運動發展協會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