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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倒義交害腦出血竟喊「別裝了」!工人不認害命辯:正當防衛 判決出爐

工人周志銘(左)推倒義交害命,到北院出庭。民眾提供 zoomin
工人周志銘(左)推倒義交害命,到北院出庭。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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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義交黃運琨2022年11月11日在北市文山區興隆路指揮交通時,因細故與旁邊施工的工人周志銘起口角,黃男被周男推倒,頭部撞地昏厥,周男竟拍他臉頰說「別裝了」。黃男被送醫後因顱骨骨折、腦出血成植物人。北檢原本依重傷害罪起訴周男,不料黃男2024年間過世,北檢認為死亡與周男動手有因果關係,改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周男。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參審,周男辯稱當時是黃男先拿指揮棒攻擊他,他推開指揮棒是正當防衛。北院今下午依對執行職務公務員施暴致死罪,判周志銘10年4月徒刑。

本文大綱

周志銘因細故猛推義交洩憤

判決指出,周志銘於2022年11月11日下午3時許,在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一段與137巷交岔路口,負責指揮自來水管線工程完成後的柏油路面鋪設工作,當時,義勇交通警察黃運琨正在興隆路一段141號前協助指揮交通,周志銘因黃男沒有依照他指示更換站崗位置而發生口角,隨即大步朝黃男走去,以雙手猛力推他胸部,黃男因此向後仰倒,頭部直接撞擊柏油路面,一度失去意識。

義交倒地被拖甩路邊 送醫急救仍成植物人

周志銘接著抓住黃男胸前衣物,將他上半身拉離地面後丟向路旁,接著單手拉住他的上衣,拖行至路口,再甩至路旁。

失去意識的黃男被送往台北市立萬芳醫院急救,診斷出右側額骨骨折、右側頂骨開放性及粉碎性骨折、右側硬腦膜上出血、硬腦膜下出血、蜘蛛網膜下出血及腦出血,另有左上臂鈍挫傷、臀部擦挫傷等多處傷害。

黃男於案發當日接受右側開顱手術、清除腦部血塊及放置腦室外引流管,之後入住加護病房並使用呼吸器治療,病情仍未好轉,於2023年3月24日判定為植物人,後轉往双慈護理之家接受長期照護。

周志銘(左)被控害死義交,到台北地院出庭。民眾提供 zoomin
周志銘(左)被控害死義交,到台北地院出庭。民眾提供

義交因腦病變加併發症死亡

2024年3月20日,黃男因頭部傷害所引起的腦水腫及缺氧性腦病變,合併肺部急、慢性發炎及肺水腫而死亡。

國民法官法庭認為周男與從事義交公務的黃男並無宿怨,僅因不滿黃男協助交通指揮時,未依他指示更換站崗位置並揮動指揮棒,就以雙手猛力推擊體型較小、64歲的黃男胸部洩憤。

黃男倒地、頭部重創後,周南雖曾拍打黃男臉頰確認反應,卻未立即施救,反而將仰躺在路面的黃男拎起,丟向路旁,之後又將拖行至路口並甩往路旁,造成其他傷害,足見手段粗暴、態度輕率,漠視黃男身體及健康安全,黃男因此受到多處顱骨骨折及腦出血等嚴重傷勢,經治療後判定為植物人並接受長期照護,仍因腦部及肺部病變死亡,黃男妻子及年幼子女驟失至親,犯罪所造成的損害重大。

周男有酒駕、傷害、毒品前科 犯後自認受害者

合議庭認定周男過去曾有酒後駕車、傷害及施用毒品等前案紀錄,衝動控制及情緒管理能力不佳,面對壓力或自認受到不公平待遇時,容易出現衝動反應,並有將責任歸咎他人的傾向。

另外,周男犯後持續否認犯行,認為自己才是受害者,未實際賠償被害人家屬,也未對已確定的民事判決提出具體還款計畫,犯後態度欠佳,合議庭審酌後,今依對執行職務公務員施暴致死罪,判周志銘10年4月徒刑。可上訴。

民事部分,法院2024年判周男賠償黃男家屬210萬元確定。

義交頭部3度受創 周男辯稱「正當防衛」

此案日前審理時,檢察官指稱周志銘推倒黃男後,還2度將他抓起來丟向路旁,導致黃男頭部3次受到重創。

周志銘透過律師辯稱,當時是黃男先拿指揮棒攻擊周男,周男基於正當防衛、下意識撥開指揮棒,黃男因此跌倒,周男當下考量旁邊道路車流量大,為了保護黃男才將他移置路邊。

周志銘的律師劉珞亦(左起)、楊貴智、江鎬佑。民眾提供 zoomin
周志銘的律師劉珞亦(左起)、楊貴智、江鎬佑。民眾提供

義交遺孀:女兒希望爸爸還在

本案被害人黃男過世後,留下原籍越南的妻子與一對兒女,黃妻今年5月間向公司請假來出庭,但當天庭訊因為周男健康狀況而臨時取消,黃妻沉痛受訪說,丈夫是很有責任感的人,意外發生後,11歲的小女兒常說:「我希望爸爸還在。」

義交黃運琨的遺孀(中)今到北院出庭。民眾提供 zoomin
義交黃運琨的遺孀(中)今到北院出庭。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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