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天公告,預告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為「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主要是擴大對微型企業的照顧,並強化中小微企業的轉型升級動能。
經濟部說明,鑑於近年國際經貿情勢快速變動,全球供應鏈重組、數位科技應用、人工智慧發展、資通安全風險、淨零轉型趨勢、少子女化及高齡化等議題,均對中小企業經營環境造成重大影響。
回應微型與新創企業政策需求
其中,微型企業資源有限,較一般中小企業更需政策支持,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研擬相關政策及法規時,應提供其公平及友善支持措施。新創企業則面臨商業化、市場驗證、資金取得、人才延攬及國際鏈結等挑戰,更有必要建立更完整的培育機制。
經濟部說明,擬修正部分包含明定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基金的來源及捐贈稅捐處理規範,並保留地方主管機關應擬定輔導計畫,並可以申請基金補助或協助企業取得專案融資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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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轉型升級與產業鏈結
另外為配合中小微企業發展所需,明定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就研發創新、轉型發展及通路布建、財務融通及輔導、人才延攬、培訓及留用、新創企業培育等事項,研擬政策及法規,提供適當之補助、輔導或獎勵措施。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也加強對微型企業的政策扶助及協助中小微企業介接優勢供應鏈體系、大型通路業者、平台業者或其他具備關鍵技術或品牌優勢企業,並促進具規模的業者以公平合理交易條件與中小微企業簽訂契約或建立合作關係。
金融輔導與租稅優惠機制
金融輔導部分,經濟部提到,為健全中小微企業財務融通及輔導,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協助中小微企業取得融資、信用保證及財務輔導,並強化專案貸款、銀行融資服務、信用保證、綜合輔導、優先融資保證及債權債務協商輔導協處等機制。
租稅優惠部分,經濟部則說明,增訂同一年度合併適用投資抵減租稅優惠當年度合計得抵減總額的上限,並明定最近3年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者不得申請本條例租稅優惠、補助或獎勵。
說明預告14日原因
經濟部補充,現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的規範架構,已難以完整回應中小企業、微型企業及新創企業於不同發展階段的政策需求,而提供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租稅優惠措施有其必要性及急迫性,且是授予民眾利益,所以此條例修正案的預告期間定為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