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立光2021年2月23日發布重大資訊指出,本公司營業秘密遭離職員工與先進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謀不法竊取、使用、甚至將竊得之技術申請專利獲准乙案,日前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判決再次認定先進光公司和其餘被告確有侵權,專利之申請權及專利權應歸本公司所有,且二審亦維持一審見解,判決先進光公司及其餘被告應連帶賠償本公司新台幣15億2247萬0639元。
同年3月初,大立光又宣布與先進光訴訟達成和解,隔幾天大立光再公告認購先進光私募2萬張,交易金額達5.98億元,大立光將持有先進光15.2%股權,讓這場從2013年纏訟8年的侵權及營業秘密官司和解收場。
然而疑似有人事先掌握重大訊息,並在訊息公告前偷買股。
台中地檢署表示,去年(2024年)9月間經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報請指揮,偵辦股票上市公司大立光員工等人涉嫌內線交易案件,由特殊經濟犯罪防制專組檢察官林思蘋指揮偵辦,於今天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台中市西屯區、南屯區、台北市內湖區等15處所,通知犯罪嫌疑人9人、證人1人到案說明,相關涉案人員到案接受訊問中。
中檢指出,本案是大立光公司於2021年間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疑有關係人於知悉重大消息明確後至消息公開前之禁止交易期間,違法進行股票交易,疑涉《證券交易法》之內線交易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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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檢強調,相關案情尚在釐清中,將秉持勿枉勿縱態度積極偵辦,以維護證券交易的公平性,保障投資人權益,並健全證券交易市場的發展。
大立光也表示,今天下午法務部調查局到公司執行搜索調查,大立光是以第三方身份配合調查,因本次調查與公司無涉,對公司業務與財務亦不造成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