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毒蟲出獄半年二度隨機砍人!一審遭判29年 受害家屬怒:應判無期徒刑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去年10月初苗栗市一名曾有隨機殺人前科的男子邱明治,出監不到7個月竟再度犯案,邱男在施用毒品後,持菜刀於街頭隨機攻擊2名女童及1名成年男子,造成3人輕重傷,引發當地民眾高度恐慌。苗栗地方法院發布新聞稿,一審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對男子邱明治合併判處其有期徒刑29年。對此,被害人家屬表達強烈不滿,認為法院應判處無期徒刑,以免凶嫌未來假釋出獄再度成為社會的不定時炸彈。
毒蟲出獄再度犯案 綁刀上街尋找獵物
犯案時48歲的邱明治,過去在2015年就曾於超商持利剪隨機傷人,入監服刑至2025年3月才出監。然而重獲自由才7個月左右,他於2025年10月2日下午在苗栗市住處施用安非他命後,因情緒管理不佳萌生隨機殺人之念頭,居然將一把長約30公分的菜刀,用黑色膠帶綑綁在自己左手上,隨後騎乘機車上街,隨機尋找作案目標。
街頭連刺3無辜民眾 護童英雄重傷險喪命
邱明治見到一名落單的徐姓女童,便持刀朝女童頸部與胸部直刺,女童驚險遮擋後奔向鄰近超商求救。正準備進入超商的林姓男子見狀立刻上前攔阻,卻遭邱明治持刀猛刺,導致林男右前胸與左下背受有深度穿刺傷,併發氣血胸及肝臟、橫膈膜撕裂傷,傷勢極為嚴重且險些喪命。
邱明治隨後又抓住現場另一名未能及時逃離的丁姓女童,朝其胸口直刺,造成大片血胸,所幸一旁的安親班黃姓女老師奮勇將女童拉開並護送求救,邱明治才停手並騎車逃逸。
辨識能力未喪失 一審合併判刑29年
由於此案引發社會高度恐慌,苗栗地檢署偵結後具體求處無期徒刑。苗栗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後指出,邱明治犯案時的動作機敏,事後還能與警方對峙拒捕,且在偵審中能清楚交代犯罪細節,顯示其辨識與控制能力並未達喪失或顯著減低的程度,不適用刑法第19條減免刑責之規定。
苗栗地方法院依毒品駕車、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2次)及殺人未遂等4罪,考量其累犯身分及犯後態度,於法定30年有期徒刑上限內,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29年。
家屬批判決不符期待 擔憂假釋再引恐慌
對於一審判決結果,受重傷的林姓男子家屬直言「很不滿意」。中央社報導,林妻對媒體表示,丈夫歷經半個多月的治療才順利康復出院,但目前肺部功能仍未完全恢復,經常會不自覺地咳嗽。
她強調,邱男被判刑29年,意味著服刑一半(約14年)後就有機會假釋出獄,這將對社會大眾造成極大恐慌。家屬原先期待法院能判處無期徒刑,目前將與律師研議提起上訴,並認為若無重罰將難以達到嚇阻效果,更會影響民眾對司法的信賴。
縣長籲強化監控 填補社會安全網漏洞
針對這起引發社會譁然的隨機傷人案,苗栗縣長鍾東錦曾指出,凶嫌邱明治13歲便接觸毒品,此次犯案情節與10年前幾乎雷同,宛如社區的「不定時炸彈」。
鍾東錦呼籲,未來若有具暴力傾向的受刑人出監返鄉,獄方與警方應加強聯繫與行蹤掌握,縣府也將責成警察局、衛生局及社會處等單位,針對此類前科犯的社會適應與過渡期進行檢討與處置,期盼能防患於未然。當時,英勇救人的黃姓女老師也期盼政府部門加強追蹤犯罪加害人行蹤,絕不能讓類似案件再度重演。
社區不定時炸彈
兇嫌13歲起碰毒 關8年才出獄又犯案
先前苗栗縣長鍾東錦接受聯訪表示,犯案的邱姓凶嫌13歲就接觸毒品,也有竊盜前科,10年前因持利剪隨機傷人被關了8年多,今年3月才出獄,為何這麼快又重蹈覆轍,而且犯案情節跟上次大致雷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