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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情假人設被揭穿!里長「毆死牽手」藏關鍵監視畫面 殺人罪判決出爐

兇嫌常在臉書曬夫妻合照,營造愛妻人設。取自吳姓里長臉書 zoomin
兇嫌常在臉書曬夫妻合照,營造愛妻人設。取自吳姓里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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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彰化縣鹿港鎮一名吳姓里長,前(2024)年冬至前夕涉嫌毆打林姓妻子頭部,導致妻子在急救42天後,於大年初二不治身亡,震驚地方。更因吳男長期在臉書上營造的「愛妻」形象與其涉嫌殺妻的行為形成強烈對比,社會輿論大譁。彰化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吳男,案件由彰化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今天宣判依殺人罪,處13年刑期。

冬至共餐變調 里長暴行連環發

中央社表示,根據檢方起訴指出,案發於民國113年12月20日清晨。現年51歲的吳姓里長與結縭14年的林姓妻子前往當地土地公廟,協助志工準備老人共餐用的湯圓。過程中,吳男疑因不滿妻子將湯圓推回廚房的動作,先是兩度投擲鐵盆攻擊未果,隨後竟變本加厲。

起訴書嚴厲指責,吳男明知頭部為人體要害,竟當眾抓起妻子頭髮猛力撞擊不鏽鋼台車,並揮拳重擊其頭部。當時吳妻全程未曾還手,隨後出現走路不穩、癱軟等現象,吳男卻置之不理,於上午8時許逕自離開現場。

延誤就醫 20 分鐘 涉隱匿監視器畫面

113年12月20日上午10 許,吳男返回現場發現妻子已昏躺無法起身,竟非第一時間求救,反而以腳踢、推翻等方式粗暴對待,導致妻子頭部再次猛力撞擊廟宇階梯。吳男眼見妻子倒地不起,仍延誤至11時許才撥打救護車。

吳妻送醫搶救一個多月後,仍因頭部重創併發肺炎、呼吸衰竭,於114年1月30日宣告不治。

國民法官裁決:手段殘酷、犯後態度不佳

地院表示,被告擔任3屆里長,犯案時51歲,與妻子結婚14年,不滿妻子廚房處理方式而有傷害行為,見妻子呈無意識狀態,拖延至少20分鐘才撥打119,事後甚至隱匿案情及監視器畫面等情形,依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3年,未褫奪公權,可上訴。

妻子住院還營造「愛妻假人設」

本案緣由前年12月20日,正值冬至前一天清早,林姓里長娘正與志工正在土地公廟煮著湯圓,準備分送給年長或弱勢里民,里長夫婦疑似因為湯圓分送問題分歧,產生口角爭執,里長吳男用拳頭毆打妻子頭部,衝突後吳男離開現場,里長娘則繼續作業,之後出現頭昏、嘔吐及癱軟,隨即失去意識,經送醫急救,昏迷指數一度僅剩3。

林女在加護病房治療時,吳男還在臉書發文,深情寫下,「太太經醫院緊急處理,目前腦壓有降下來一些,但還是危險期(加護病房)。我在耳邊跟她說很多好朋友都在關心她,要勇敢撐下去,她不能說話眼裡流下一滴眼淚,她想跟大家說謝謝你們」。

有網友關心里長娘昏迷過程,吳男回應表示,原本和妻子在土地公廟煮湯圓,他離開一下子,回來後發現妻子昏迷倒在地上,馬上打電話求救,請救護車載妻子就醫。

最終林女搶救42天後,在去年1月30日、大年初二當天不治,里長不僅發文感謝醫護,還深情喊話妻子「老婆來世再相會」。

不過,由於警方接獲檢舉,指林女死因與前年冬至前的衝突有關,傳訊里長到案,去年2月19日警方依過失傷害致死,將吳男移送地檢署偵辦。不過,彰化地檢複訊後,認為吳男涉殺人、家庭暴力等罪嫌重大,晚間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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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港 # 彰化 # 里長 # 愛妻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