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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檢舉不受理、設「輔佐人」機制 校事會議修法版本出爐
出版時間:2025/11/21 21:42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不適任教師處理設有「校事會議」機制,但屢遭質疑有濫訴、小案大辦情況,教育部今(21)日預告校事會議制度修法,內容新增學校接獲檢舉案後,應經校事會議委員中的教師、家長代表,以及調查人才庫中的專業人員表決,決定校事會議是否受理,草案也明定不受理匿名檢舉,並創設案件當事人接受訪談時,可以有「輔佐人」陪同。
校事會議機制近期不斷遭教師團體批評,有濫訴、小案大辦情況,打擊教學現場士氣,教育部長鄭英耀先前允諾,會在年底前修法改善,修法方向包含不處理匿名投訴、校事會議只處理不適任教師案件。
教育部今天預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修法草案。
修正草案中針對案件受理,有較為嚴格的規定,首先是現行制度要求,學校透過媒體報導或警政機關知悉案件者,就要主動處理,但修正草案則增加「學校行政單位聯繫確認」的程序,等同要求行政單位過濾,減少濫訴情形。
再者,修正草案也有新增過濾規則,要求學校接獲檢舉案件後,校長應邀請校事會議委員之教師代表、家長代表,以及調查人才庫中的專業人員一人召開會議,經無記名表決、過半數同意方式,決定校事會議是否受理此檢舉案。
至於檢舉案不受理的情況,修正草案明定,包含沒有具名檢舉、先前已經不受理或做成終局處理的舊案、已撤回檢舉的事件等。
此外,修正草案創設「輔佐人」機制,在檢舉案件當事人(被害人、行為人)接受校事會議調查小組訪談時,可請請學校教師、家長或其他校內外人員擔任輔佐人,一同到場。
教育部在草案預告的公告中表示,社會輿論對於校事會議制度修正,具有強烈期待,確有急迫性,屬於重大政策有必要的情形,因此修正草案的預告期間縮短為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