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產砸2億買33筆建物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指出,王男遭追稅之後火速脫產,將名下44個銀行帳戶的資金挪出,花100萬元請前妻、女友與姊妹、員工等人當人頭,用他們的帳戶調度資金,曾花2億元買下北市中山區33筆建物。
1年半出國爽玩8次 租豪宅拒繳稅
此外,王男於2021年起頻頻出國爽玩,1年半出境8次,去北海道、上海、瑞士、杜拜等地,在台灣則住在租金不斐的豪宅裡,鐵了心不願依法繳稅。
稱心絞痛求免關 法官詢問醫院打臉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去年曾向法院聲請管收王男,但遭駁回,台北分署鍥而不捨蒐集王男「假倒閉、真脫產」的事證,日前將多達700頁資料呈給法院,但王男以心絞痛突然發作為由,請求不要管收,法官隨即向醫院詢問王男健康情形,確認他身體狀況穩定,當庭裁准管收。
什麼是「管收」
依據行政執行署、台南地檢署網站資訊,如果欠國家的錢不清償,卻在外面花天酒地過著優渥的生活,被視為顯有履行(繳納稅費)義務可能,卻故意不履行,或顯有逃匿之虞,這些情況下會被管收。
所謂「管收」是將義務人送交「管收所」,像坐牢一樣拘束身體自由,以促使自動履行義務。
管收期限不能超過3個月,但有新原因發生時,可再管收一次,管收之後,義務人的給付稅費義務仍存在,不會因為管收而免除。管收所通常附設於看守所內,但會與刑事被告隔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