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歲成長津貼有條件! 衛福部長:長期不在國內就沒有
【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總統賴清德昨(28日)「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共18項措施,當中的0-18歲成長津貼怎麼領備受關注。衛福部長石崇良今(28)日指出,18歲要領出時必須要同時符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設有戶籍,如孩子在18歲前死亡,目前規劃已預撥部分可由監護人做申請。
針對0至18歲每月5000元成長津貼的規劃,衛福部表示,0-未滿6歲採全面發放,家庭自由運用;6-18歲一半(2500元)給家庭、一半(2500元)存入「兒少成長津貼專戶」,由專業金融團隊管理投資,18歲時領出當成年禮至少36萬元。
此外,弱勢兒少存款翻倍,衛福部表示將繼續推動「弱勢兒少教育發展帳戶」,家長自由選擇每月存入500元、1000元或1250元,政府就「1:1」相對提撥,存款直接翻倍,成為弱勢孩子實現未來夢想的底氣。
衛福部今天下午舉行「世衛行動團返國記者會」,衛福部長石崇良在回應時事議題時,說明長長津貼受領對象與條件。因為未滿6歲前每月5000元是直接撥入指定帳戶;6至18歲不論提撥預存或最後要提領時,必須要同時符合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在台灣設戶籍的條件,和健保條件相同,「長期不在國內就沒有」。
石崇良說,如果小孩在7歲時才入戶籍,就會從7歲時才開始計算,當然也要符合具有國籍的條件;如果在18歲前已經死亡,初步規劃預撥部分可讓監護人申請,後續會再公布實施要點,會向戶政單位進行身份鉤稽,並重申成就條件時會開始預撥,提領時一定要符合相關身份規定。
石崇良稍早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將參考現行育兒津貼模式,採取「給付行政」的方式,修正「少子女化對策方案」的施政計畫,然後循《預算法》的規定,編列在明年的公務預算裡,當然這一定要經過立法院的預算審查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