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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女怒追惡狼 他竟邊跑邊歡呼
本案發生在2025年8月15日凌晨4時許,法院審理時,被害女子證稱她當時穿著褲管寬鬆的短褲,經過公園旁騎樓時,身後突然有人朝她衝過來,隨即感覺下體一陣刺痛,她馬上回頭看到陳男的手正要抽回去,隨即怒罵追趕陳男,但陳男竟邊跑邊笑還發出「嗚呼」、「耶」的歡呼聲音,奔跑嚎叫,她追不上陳男,就去警察局報案,驗傷結果下體有0.3公分撕裂傷,內褲有血絲。
罹患創傷後壓力症 害怕有人站在身後
女子被陳男侵害後,醫師診斷罹患慢性創傷後壓力症,她害怕有人站在她身後,在人群中感到恐慌,無法一個人在外面,也無法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只能搭乘計程車前往諮商、看心理醫生,再無社交,工作也辭掉。
辯稱只拍臀部 手沒伸進短褲
有大學學歷的陳男辯稱當時在路邊尿尿,女子騎YouBike經過時,他聽到女子在講他壞話,後來女子歸還腳踏車步行,他追上去跟女子發生口角,從後方拍她臀部1下,但手沒伸進她短褲,女子下體撕裂傷不是他手指指甲造成的。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認定陳男尾隨被害女子,從後方突然跑步接近她,以手靠近女子臀部處接觸約1秒,隨即轉身逃跑,女子在後追趕。
法官僅依性騷擾罪判刑1年8月
由於女子被偷襲後立即報案並驗傷,加上監視器畫面為證,台北地院認定女子指控為真,不過,法官認為陳男犯行不構成檢方起訴的強制性交罪,因為難以認定陳男以手指隔著內褲碰觸女子下體時,有進入陰部內,而且接觸時間僅1到2秒,因此改依《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罪判陳男1年8月徒刑。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