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醉倒路邊狂吼遭送醫!包包搜出安非他命認了 檢察官無保請回
【記者林志青、丁牧群/新北報導】一名38歲陳姓律師上月17日晚上8時許,路倒新北市永和區仁愛路某巷弄內機車停車格,由於不斷對來往民眾吼叫,警方獲報前往,但陳男疑不勝酒力,警消先將其送醫,同時通知家屬到場,孰料清點財物時,發現包包內有1包重約3公克的安非他命,陳男坦承持有。警訊後,依毒品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複訊後請回。
據悉,國立大學法律系畢業的陳男,26歲考取律師執照後,在台北市大安區開立律師事務所,專長民事、刑事案件訴訟,服務範圍遍及雙北桃竹及台中,擔任多家企業的法律顧問,更是某法律網站滿意度排名第1名的推薦律師,深獲好評。
律師男疑不勝酒力 巷弄路倒引關注
據了解,陳男4月17日前往新北市永和區找友人敘舊,離去時疑不勝酒力,路倒永和仁愛路某巷弄內機車停車格,直接坐靠在路燈旁,引起往來民眾注意,陳男還不時對路人咆哮,民眾見狀報警處理。
警消通知父親倒場 清點財務掉出安毒
據指出,警方及救護車先後趕到,由於陳男無法清楚表達,只好先將其送往永和耕莘醫院,釐清陳男身份後,即同知陳男父親將人帶回,孰料在清點隨身包包內的財物時,赫然發現1包白色不名粉末,經初步檢驗該粉末呈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律師坦承持毒 移送新北檢後請回
據透露,警方當下先戒護就醫,獲醫生同意後,將陳男帶返所偵辦。陳男對持有安非他命坦承不諱,卻無法交代毒品來源。
警方對陳男採尿驗毒,警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持有二級毒品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請回。《知新聞》下午發送手機簡訊向陳男求證案發經過,截稿前未獲陳男回應。
單純持有最重判2年 施用刑責更重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