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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女為父後事吵翻!火葬、土葬爭不休 法院罕見裁定遺體暫厝殯儀館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高雄市鄧姓男子今年6月15日過世,未料兒女卻因「火葬」還是「土葬」意見分歧,最後各自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日前罕見裁定,將遺體暫時安置殯儀館,避免造成無法挽回的情況。

兒女各有堅持 火葬土葬爭執不休
鄧男的兒子主張,父親生前遺願是火葬;女兒則堅稱父親要的是土葬,若辦理火葬,恐違背父親遺願及其他多數家屬的共識。
雙方甚至各訂時間,打算以各自方式先處理遺體,由於擔心被對方搶先,於是各自向法院聲請暫時處分。
根據民事裁定書,法官指出,遺體雖屬共同繼承財產,但不同於一般財產權,僅能依法安葬,無法任意使用、收益或處分。若無明確遺囑,應依「多數意見」或「應繼分過半」方式決定安葬方式。由於雙方無共識,且遺體處理屬急迫情況,裁定暫時安置於殯儀館。
什麼是「定暫時狀態處分」?
法院受理當事人間發生權利及義務關係的爭執事件,需要一定時間進行審理才能判決確定。若當事人為防止在判決確定前發生重大損害,或避免急迫危險,可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由法院裁定在判決確定前,先將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固定在某種狀態。本案即屬於此類處分的罕見案例。
法界少見 遺體「假處分」案例罕有
有民事法官指出,實務上曾出現因財產糾紛而久不處理遺體的情況,甚至將棺木長期停放殯儀館,但聲請並裁定「遺體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案例極為罕見,雖不確定是否為首例,但相當罕有。
據了解,事件在社區傳開後引發熱議。當地里長表示,最近經過鄧家,發現大門很少開,像是無人居住,希望爭議能盡快圓滿解決,讓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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