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詐團200kg黃金助洗錢!南霸天銀樓「港口王」老闆起訴求刑20年 1招走私柬埔寨
【記者林志青/台北報導】刑事局今年偵辦假投資詐欺集團案,發現部分被害人不是交付現金,而是將黃金交給車手,讓專案小組成員起疑,追查發現其他交付現金的被害人,最後贓款同樣被拿去購買黃金。檢調查出,賣黃金給詐團的竟是有南部最大黃金盤商之稱的台南「港口王」銀樓,實際負責人王明福(69歲)前後賣出200公斤黃金給詐團,讓詐團利用鉛錫門擋走私這批黃金到柬埔寨、越南變現牟利。台北地檢署今天起訴王男等7人,並對王男求處20年重刑。
據悉,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與新北市刑大今年共同偵辦假投資詐團案,發現118位民眾被騙了6.4億元,這筆錢先後被詐團拿來購買逾200公斤的黃金。賣出這批黃金的銀樓,正是有權決定台灣每日黃金價格三大盤商之一的台南「港口王」銀樓,實際負責人王男則被詐團吸收協助洗錢。
檢調2天攔截24公斤不法黃金。
專案小組先在6月9日攔截空運包裹,在鉛錫金屬門擋中查扣黃金條塊12公斤;隔天發動搜索,再查獲李姓男子(39歲)用贓款購買的12條各1公斤重的金條,合計24公斤黃金條塊。以19日黃金每克4412元牌價計算,折合約1億588.8萬。
詐團分工縝密 台灣首宗黃金洗錢
據了解,專案小組抽絲剝繭,發現詐團會計黃偲涵(40歲),負責不法資金記帳及黃金結算。王幃犇(41歲)指揮李男及陳男(25歲)將鉛錫藏金寄送到柬、越等國,賺取10-15%的價差;王男還親送現金到「港口王」銀樓買黃金,扮演著關鍵聯繫角色。8月26日一舉查扣黃女的奧迪Q8電動轎車等贓證物。
檢警在黃金加工廠查獲3000萬元現金
專案小組另外分別在10月14日、11月13日拘提水房控盤、車手等人到案。直到12月9日搜索「港口王」銀樓,在黃金加工廠的保險箱內搜出3000萬現金等贓證物,同時帶回王男偵訊。
北檢今起訴王男等7人 求處10至20年重刑
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特殊洗錢等罪嫌,起訴集團核心王男等7人,求處10年至20年不等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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