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院駁回抗告 原裁定維持
高雄高分院今天表示,張漢雄、張鈞華、張騏晟等3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聲請羈押抗告案,合議庭今天裁定抗告駁回,未進一步說明裁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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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送西點禮盒 以漁民資格換票
檢方調查,張騏晟為求順利當選,涉嫌今年5月與競選團隊在岡山區、橋頭區餐廳等地,假借母親節餐會場合,交付市價超過490元的西點禮盒數十盒,給選區內具有投票權的選民。
檢方表示,張騏晟涉嫌利用父親、胞兄曾任及現任漁會體系要職所掌握的資源,自去年起與父兄及漁會工作人員,以不實文件協助不具漁民身分者取得漁民資格,並以資格及未來相關補助為選舉對價,要求至少10名選民投票支持。
檢調10月12日搜索梓官區漁會、涉案嫌疑人住處等15處,通知候選人、涉嫌賄選共犯、選民及證人共28人到案。檢方訊後聲請羈押禁見父子3人,另對3名共犯及10名選民,分別諭知10萬元至30萬元不等交保,其餘人員請回。
橋頭地院10月13日召開羈押庭後,裁定張騏晟以新台幣200萬元交保,並禁止與同案共犯及相關人員接觸、聯繫,也不得在偵辦期間,以任何方式討論、發表本案意見。
張漢雄及擔任梓官區漁會總幹事的張鈞華,則因涉投票行賄、加重詐欺取財、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及羈押必要,均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
檢憂串證滅證 不服交保提抗告
橋頭地檢署表示,10月21日收到法院裁定後,專案小組研析全案事證及裁定理由,認為法院認定張騏晟無羈押必要、命具保並附加限制條件的裁定,尚有未充分審酌全案事證之處。
檢方認為,交保及附加限制恐不足以有效防止被告與共犯或相關人員勾串、湮滅證據,實際執行也有監督困難,難以取代羈押的保全目的,因此向高雄高分院提起抗告,請求撤銷原裁定。張騏晟的父親和胞兄也提起抗告,但高雄高分院今駁回抗告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