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間,彰化縣員林市有民眾同一天內連續撥打21通119報案電話,聲稱「身體不舒服」或「發生火災」。彰化縣消防局獲報不敢大意,迅速派遣消防車與救護車趕赴現場,抵達後卻發現根本無救護需求亦無火災事實,導致救災車輛與警力疲於奔命。
彰化縣消防局經調閱報案紀錄與深入調查,確認該行為屬於惡意謊報,已違反《消防法》第18條第2項規定,消防局依法重罰該名民眾新臺幣1萬元罰鍰,以申綱紀。
消防局指出,緊急救護與災害搶救分秒必爭,無效報案電話卻長期佔用寶貴的緊急通話線路。根據彰化縣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統計,115年上半年度總計受理6萬2,320通報案電話,其中「無效電話」竟高達2萬6,739件,占總通話量近4成3。
115年上半年119無效電話類型統計
◎無聲電話:11,538件(18.5%)
◎撥號錯誤:2,294件
◎酒醉或精神異常:712件
◎惡意騷擾:305件
◎兒童嬉鬧:122件
消防局特別提醒,依《消防法》第36條規定,無故撥打119報案電話,或謊報火警、災害、人命救助及緊急救護者,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無心誤撥的狀況,消防人員會先進行理性勸導;但對於惡意且持續騷擾或謊報者,必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消防局呼籲廣大縣民切勿以身試法,共同守護緊急通話線路,將寶貴的119救災救護資源留給最需要救助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