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鑑晚間提6聲明 婉謝國泰金資深顧問一職
【記者羅元駿/台北報導】國泰世華銀行前董事長、國泰投信前董事郭明鑑面對近期爭議,今晚委由律師事務所發出6點聲明,並強調無未申報、遲延申報或故意隱匿等情形,且未參與國泰投信公司任何投資決策或交易執行,更未藉此取得任何不當利益。他更表示,已向國泰金董事長蔡宏圖婉謝邀請金控資深顧問一職,盼早日平息爭議。
國泰金:尊重郭明鑑決定
國泰金晚間則表示,尊重郭明鑑婉謝資深顧問的決定。
事件起因為郭明鑑先前擔任國泰投信董事期間,又在2025年5月29日起擔任世芯獨立董事,而國泰投信內部疏漏,旗下基金、全委帳戶投資了世芯股票,踩利害關係人紅線。郭明鑑除了兼任世芯獨董,還擔任榮成紙業及多家公司董事,引發外界關注兼任數量。
國泰金更在6/26早上表示,郭明鑑主動表達起請辭所擔任公司董事、子公司國泰世華銀行董事暨董事長及國泰私募股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職務,並聘任資深顧問。
郭明鑑6點聲明
恆業法律事務所代郭明鑑先生之聲明
一、依本所當事人郭明鑑先生委任意旨辦理,代為郭先生就若干媒體報導不實或引人錯誤事項,澄清及聲明如下:
二、茲據當事人郭明鑑先生委稱
(一)民國115月6月24日媒體披露本人兼職世芯-KY公司獨立董事一事,先衍生出對國泰金融集團內部管理機制之質疑。近兩天甚至有媒體誣指本人擔任董事之兩家香港公司有中資背景公司云云,已嚴重誤導社會大眾並製造輿論政治風向。本人本想低調依循主管機關調查程序配合辦理,但發展迄今,不得不將上述諸多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報導,澄清並聲明如后。
(二)本人兼職世芯-KY公司獨立董事一事,本人自始即依國泰金控公司之內部規範,於就任前提出兼任資訊並經國泰金控公司核准,並於就任當日依國泰金融集團既有制度完成利害關係人申報及建檔,並無未申報、遲延申報或故意隱匿等情形。此等情形亦經國泰世華銀行對外聲明證實無誤。且本人並未參與國泰投信公司任何投資決策或交易執行,更未藉此取得任何不當利益。
(三)就本人擔任董事之遠東宏信公司及順誠控股公司,前者為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之公司,後者已在2024年間下市,為臺商夫妻全資持有之公司,均為正派經營之企業,且係於本人擔任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前即已受聘擔任董事。於進入國泰金融集團服務後,本人亦已依法向國泰金控公司申報在案。而本人則為該兩家公司之非執行董事,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涉及不法之情形。對於此種未經合理查證而為惡意報導之媒體,本人保留對該等機構或個人之追訴權。
(四)本人從事投資銀行與私募股權領域等金融業各種職務超過30年,向來愛惜羽毛、恪遵法令、自律甚嚴,不論是在花旗集團、摩根大通銀行、黑石集團,乃至任職國泰金融集團期間,均秉持遵法、專業、理性、尊重及溝通的態度處理各項事務,對各界的批評指教,本人亦是虛心檢討。
(五)本人捫心自問,於過去十年任職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期間,無不以國泰金控全體股東及公司之最大利益為念,兢兢業業做好職務份內工作。近日因本人兼職世芯-KY公司獨立董事一事衍生並引發市場上爭議,實為本人始料未及之事。為貫徹本人之自律原則,本人除先請辭國泰投信公司之董事外,隨後亦辭去國泰金控公司董事及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等所有職務,另本人亦已向蔡董事長婉謝邀請本人擔任國泰金控資深顧問之好意。期能早日平息爭議,使相關事件能回歸事實判斷,尚請各界勿再繪聲繪影、傷及無辜。
(六)但對於違反查證義務或衡平報導之惡意行為,本人已委請律師蒐證,就涉及誹謗、加重誹謗等妨害名譽以及妨害信用等情形,必將依法追究刑事及民事責任,絕不寬貸。」
三、本所受當事人委任,經核其內容、情節於法尚無不合,爰代刊登聲明如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