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青安貸款2.0方案於7月31日到期,行政院今討論、通過財政部所提青安貸3.0,貸款年限維持最長40年,新增年齡、所得及房屋總價等資格條件,限制申貸人未滿50歲,且「申貸年齡+核貸年限」合計不得超過80;借款人「本人」年所得總額不得超過200萬元。
申貸房屋總價部分,臺北市房不得超過3500萬元、新北市及新竹縣(市)房不得超過2500萬元、其他縣(市)則為2000萬元內。
新方案特別優惠婚育家庭,財政部國庫署署長陳柏誠說明,新婚兩年內的家庭,貸款額度最高1200萬元;育有未成年子女,貸款額最高1500萬元。另,為了讓大家放心利息補貼不會到期斷然結束,利息補貼續辦,「所有的青安貸款戶(青安2.0、青安3.0)都能享有滿三年的利息補貼」,滿三年的次年起,每年會補貼減少半碼,補貼期滿後會回復原貸款利率2.275%,仍比現行貸款利率水準2.7或3%左右更優惠。
財政部說明,2023年7月31日以前撥貸案件,利息補貼為2碼(合計0.5%),是由內政部住宅基金補貼1.5碼加上公股銀行減收半碼組成,自2023年8月1日起算利息補貼已滿3年,將自2026年8月1日起每年補貼減少半碼,以一段式機動利率計息方式為例,自2026年8月1日起補貼後之利率將自1.775%調整為1.9%;2023年8月1日起撥貸案件(即青安2.0及青安3.0),自撥貸日起算利息補貼期間。
財政部強調,維持「限貸一次」規定,貸款人需自住切結,持續跨部會資料勾稽查核未符自住用途者,將追回溢領之補貼利息,確保政府資源合理運用。
財政部指,青安3.0申辦期間自2026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止,借款人於2026年7月31日前申辦青安2.0尚未撥款者,倘符合婚育家庭資格(本人結婚、或本人或配偶孕有胎兒),得提供證明文件,向公股銀行撤案重新申請青安3.0方案,惟經選擇後不得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