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副市長林奕華今早率衛生局長黃建華、教育局長湯志民召開記者會,說明天母國中食安事件,林表示,衛生局於昨天完成天母國中餐食留樣的檢驗報告,食安及食品安全是最高原則,臺北市政府的立場非常清楚,針對任何食安事件,一定採取最嚴格的標準來處理;市府也要求教育局、衛生局等相關單位,只要有學校檢驗結果確認有食安問題,該重罰廠商就重罰、該追究責任就追究責任。
黃建華說明,事件發生的用餐日期10月15日,用餐人數1394人,當天身體不適有8人,總共5位就醫,主要症狀是口腔有一些麻癢不適的症狀。當天衛生局到天母國中針對營養午餐留樣檢體做檢驗,「檢驗結果目前都是合格。」
媒體詢問,市府有無掌握8名學生的病因,外傳嘴巴麻癢可能是組織胺中毒,這是否算食物中毒事件?黃建華回應,事實上麻癢症狀有很多可能性,要經過醫師現場診斷跟判斷,才能做出對症狀正確的結果,衛生局是針對檢驗部分作說明,沒辦法做太多推斷。
教育局長湯志民接著說明,對於相關營養午餐食安,將採六項策進作為。第一、針對跨校同樣餐點的留樣,會做同步檢驗,同一個廠商如果有跨校提供相同餐點,現在是甲校出狀況,檢驗甲校餐點,未來會同步檢驗來自同廠商相同餐點的學校,掌握餐點影響範圍。
第二,成立府級學校營養午餐督導委員會,廣納各種意見,由跨局處統籌、督導、列管追蹤營養午餐安全與品質。第三,因為營養午餐廠家部分跨新北、台北,檢驗需要跨縣市合作,因此,要強化跨縣市稽查治理合作機制,共享通報、稽查、檢驗資訊,協同查核跟追蹤改善。
第四,對於停餐、復餐及解約,要提高標準,原來分三級,針對停餐還沒有具體規範。之後,對於「二級」將做14天停餐,對「一級」做 21天停餐,停餐之後要復餐,必須經過衛生局檢驗跟複查合格,且會強化違約跟解約的規範。
第五項策進作為,補助廚房設備、保溫設備改善與升級,115年到117年至少投入1.4億來改善廚房設備,這對營養午餐供應品質有很大的基礎幫助;另,保溫設備在常溫底下(攝氏7度到60度),食物容易有變質的機率,所以保溫要達到 60 度以上,教育局將要求團膳業者提供保溫設備設施,不足的部分,教育局會編列預算來提供協助,讓孩子能夠吃到比較溫熱的食物。
第六個,提供營養午餐不適的「快篩補助」,因為營養午餐食安事件,會有10天到14天的檢驗期間,教育局準備提供聯醫跟相關診所單位,讓出現不適症狀學生進行諾羅快篩等等,學生到這些診所快篩,健保、快篩費用都由市府支付,希望核實補助,早點了解影響情形,以利因應。
媒體關切15日發生8名學生不適,當日赴校檢驗,為何拖到今天才對外說明。林奕華表示,檢驗項目很多,市府還要送到實驗室去,時程上面需要至少一週的時間,當有發生相關問題的時候,都必須經過這樣的過程,針對留樣部分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出來,才能跟大家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