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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無期還不怕!殺子狠父監所囂張寄信恐嚇「滅全家」 基隆看守所回應了

狠父虐殺5歲兒後,竟還裝沒事騎機車到處閒晃,今年4月剛被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判處無期徒刑。警方提供 zoomin
狠父虐殺5歲兒後,竟還裝沒事騎機車到處閒晃,今年4月剛被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判處無期徒刑。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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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基隆日前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殺子案,狠心悶死5歲親生兒子的簡姓男子,今年4月剛被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判處無期徒刑。不料,被害人家屬今(1)日出面控訴,竟收到簡男從基隆看守所寄出的恐嚇信,內容揚言「要滅我全家」,讓家屬每天活在恐懼之中,質疑看守所管理出現嚴重漏洞。對此,基隆看守所回應,因受限於法律保障收容人通訊自由,過往僅能檢查違禁物,目前已通報簡男現移防的台北看守所,對其啟動嚴格管制作為。

殺子狠父國民法庭判無期 未發監竟先寄信恐嚇

去年5月14日,簡姓男子趁5歲親生兒子熟睡之際,以枕頭悶壓其口鼻致死,殘忍行徑引發社會震驚。基隆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後,認定簡男手段惡劣且教化可能性堪慮,於4月17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簡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中央社報導,然而,案件尚未發監執行,被害人家屬卻在6月1日收到一封來自基隆看守所的信件。家屬受訪時驚恐表示,簡男知道他們的住家地址,信中竟明目張膽地寫道「要滅我全家」,讓全家人身心受創、惶惶不可終日。家屬痛批,簡男目無法紀,在看守所內還能寄信恐嚇,「有誰會相信他以後獲得假釋出獄,會真的改過自新?」並強烈質疑看守所為何會縱容這種恐嚇信寄出。

 

獄方稱「依法僅查違禁物」 台北看守所已接手嚴管

面對家屬質疑,基隆看守所澄清,根據現行《羈押法》規定,看守所對被告書信的檢查,是以「檢查有無夾藏違禁物」為原則,法律保障收容人的秘密通訊自由。除非被告符合特定法定事由,例如有具體行為妨害監所秩序或危害安全,管理人員才能依法閱讀書信內容。

基隆看守所強調,雖然法律保障通訊自由,但絕不允許收容人藉此傷害民眾。獄方除嚴正譴責簡男的行為外,也已立即將相關資料通報目前收容簡男的台北看守所。台北看守所目前已對簡男啟動「個案風險管理」與書信寄發的嚴格管制作為,嚴禁其再次利用通信管道妨害民眾權益。

律師:已涉恐嚇罪 將嚴重打擊未來假釋機會

恆昇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盧明軒表示,簡男信件中提及加害他人生命、身體的惡害告知,其行為恐已觸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9000元以下罰金。此舉雖然是在其無期徒刑之外另加新罪,但將成為未來監所考核的重大汙點,嚴重打擊其爭取假釋的機會。

針對看守所是否有疏失,盧明軒律師指出,依《羈押法》規定,在符合法律特定要件下,監所人員確實可以閱讀被告書信,若發現內容不符規定,應予以退還或要求修改。本案中看守所是否涉及行政疏失,仍須依當時的具體審查情況與法規要件綜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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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隆看守所 # 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