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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局前情報員到對岸求職!PO履歷竟大洩密 拒認罪下場出爐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國家安全局前組員彭順富在職時,負責電子密碼機破密等業務,他2006年停役,2018年想到中國大陸工作,竟於大陸教育部轄下某學術人才招聘網站,刊登自身經歷及先前任職國安局期間的研究項目及成果,彭男遭法辦後不承認洩密,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依《國家情報工作法》洩漏情報資訊罪,判彭男4年徒刑定讞。
在國安局負責電子密碼機破密
判決指出,彭順富1995年到國安局工作,負責電子密碼機破密等業務,依據《國家情報工作法》規定,他是「情報人員」,且工作內容由國安局局長核定列為機密等級,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彭男對於自己的工作事項應永久保密不得洩漏,但彭男停役後為了去對岸求職,竟在網站公開自己過去在國安局的經歷與研究。
PO履歷洩漏情報來源等機密
法官認為彭順富曾在國安局工作11年,比一般人更熟悉情報工作對國家的重要性,且明知台灣與中國大陸地區的現況,卻為了在對岸求得教職,罔顧國家多年栽培及照顧,將自身經歷及研究成果資訊刊登在大陸學術網站,洩漏情報來源、管道或組織及有關情報人員身分等資訊。
彭男出庭時否認洩密,法院歷審都認為他犯後態度不佳,並無悔意,並審酌他先前曾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遭判有期徒刑,因此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依《國家情報工作法》洩漏情報資訊罪判彭男4年徒刑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