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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洪災7重災村受損車登記報廢 交通部發慰助金!汽車5萬、機車1萬

出版時間:2025/10/07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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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洪災導致市區車輛泡水。資料照,林林攝 zoomin
花蓮洪災導致市區車輛泡水。資料照,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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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為協助花蓮民眾儘速恢復正常生活,自即日起至2025年12/31止,因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而受損的車輛,車籍登記所在地於花蓮縣光復鄉大安村、大華村、大平村、大馬村、大同村、東富村、北富村等7村的自然人車主,只要完成報廢登記,由交通部辦理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每輛慰助5萬元、機車每輛慰助1萬元,若為7村以外受害車主採個案認定。

因樺加沙颱風帶來豪雨侵襲,造成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導致車輛受損不堪修護使用需辦理報廢,為慰助災區受災民眾報廢車輛所受之損失,交通部公路局啟動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致車輛受損報廢慰助方案。

公路局表示,車籍登記所在地於花蓮縣光復鄉大安村、大華村、大平村、大馬村、大同村、東富村、北富村等7村的自然人車主,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受災證明、受理案件證明單等,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及存摺影本,向花蓮監理站申請受損車輛報廢登記時,即可申請慰助金。

馬太鞍洪災車輛受損。資料照,李柏毅攝 zoomin
馬太鞍洪災車輛受損。資料照,李柏毅攝

花蓮監理站後續會將慰助金以電匯方式撥入以車主為戶名的金融機構帳戶。另如車籍登記所在地非屬上開7村以外之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受災車主,亦可由當地村里長確認實際災況及檢附受災證明,採個案認定。

為照顧災區民眾權益,公路局前於2025年9/24已公布「0923樺加沙颱風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受災民眾如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證明,補發行照、駕照等免徵所需之規費;另罰單、定期檢驗、汽燃費及職業駕照審驗等均可展延至2026年3/31前申辦,以降低民眾財損壓力。

馬太鞍洪災有大批車輛受損。資料照,李柏毅攝 zoomin
馬太鞍洪災有大批車輛受損。資料照,李柏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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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太鞍 # 花蓮洪災 # 車輛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