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爆職場霸凌!人事處主管狂飆下屬三字經 判賠金額出爐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人事處秘書室前許姓主任遭部屬陳姓股長提告職場霸凌,高雄簡易庭審理認定,許男任職期間多次以「X」、「X你娘」、「圖利,試試看,你不知道怎麼死的」等羞辱性言詞辱罵下屬,甚至影射對方涉圖利、收錢辦事,已逾越主管合理監督範圍,構成持續性職場霸凌,侵害人格尊嚴、健康權及部分名譽權,判須賠償醫藥費及精神慰撫金共新台幣8萬6800元。
秘書室前主任遭控長期辱罵下屬
判決指出,陳男原任高市府人事處秘書室資訊股股長,許男2023年下半年代理、後升任秘書室主任,為陳男直屬上司。
陳男主張,自2023年10月起,許男多次在辦公室及主任室內,以三字經、羞辱及威脅式言詞斥責,包括「幹你娘」、「唬爛」、「你需要多少錢,我匯款給你」等,造成其人格受辱、身心受創,並因此罹患重鬱症,求償10萬6800元。
錄音曝光長期羞辱 法院認定構成持續性職場霸凌
法官勘驗多段錄音後認定,許男雖具主管監督權,但長時間反覆以粗鄙、貶抑性字眼責罵下屬,並非針對具體工作缺失提出合理指導,而是藉權勢持續施以羞辱、否定與精神壓迫,已形成敵意與冒犯性的工作環境,屬典型職場霸凌。
法院指出,其中部分辱罵發生於多人辦公環境,已損及陳男人格及社會評價;另陳男自遭霸凌後長期於高雄長庚及身心診所就醫,病歷顯示其因職場遭上司辱罵、貶抑,出現憂鬱傾向並診斷為重鬱症,足認健康權受侵害。
法官審酌,許男身為公務體系主管,持續濫用權勢,以不當言語羞辱部屬,對陳男人格尊嚴、友善職場環境及心理健康造成實質損害,因此判准醫藥費6800元及精神慰撫金8萬元,共計8萬6800元。
高市府先行調查認定霸凌成立 記過並拔主管職
高市府人事處表示,針對外界報導前主管涉職場霸凌並遭法院判賠案,市府展現職場霸凌零容忍立場,涉案主管早於2025年10月即已核予記過懲處並調任非主管職務,相關行政處置均在法院判決前完成。
人事處說,去年接獲同仁A提出職場霸凌申訴,並經保訓會於2025年7月要求機關適法處理後,即依2025年7月1日最新施行的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啟動調查程序,召開防護委員會並組成調查小組,委員全數由外聘學者專家擔任,涵蓋法律、勞資關係及心理諮商等專業領域。
人事處表示,2025年9月中旬依調查報告召開防護委員會審議後,即決議本案職場霸凌成立,與法院判決結果一致,顯示整體調查處理秉持公平、公正及專業原則,絕無循私。
人事處強調,霸凌成立後,除於2025年10月核予許男記過處分、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外,另考量人事主管應以身作則,2025年考績核列乙等,以昭公信;未來也將持續以此案為警惕,強化主管管理職能訓練與宣導,建構友善職場。
遇職場霸凌怎麼辦
勞動部曾指出,若遇到職場霸凌,先依內部管道向公司雇主提出申訴,若申訴雇主不受理或不處理,勞工得檢附事業單位名稱(含營業據點或門市)、勞務提供地址與事件相關資訊,向當地勞動檢查機構申訴。
勞動部指出,事業單位有員工協助方案(EAP)者,可直接尋求EAP協助;無員工協助方案的事業單位,可洽勞動部成立的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各區勞工健康服務辦公室(免付費電話0800-068580),提供勞工免費心理諮商服務。
職場霸凌情事若涉勞動權益損害者,可向工作地之縣市政府勞工局(處)申訴;涉及訴訟、民法或刑法相關法律資源協助需求,可洽詢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