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2度挨罰!台中逢甲建案又狂排泥漿污染潮洋溪 市府勒令停工重罰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西屯區緊鄰逢甲商圈的一處住宅建案,接連遭查獲將夾帶大量泥砂的地下水排入潮洋溪,造成溪水混濁污染,台中市府都發局昨天會同結構技師公會及環保局前往聯合會勘,確認工地違規排放情形屬實,除依法勒令停工外,也加重裁罰,要求業者提出改善計畫及完成污泥沉澱設備查驗,經審核合格後才能申請復工。環保局則指出,該工地已是第三度違規,將依《水污染防治法》加重裁罰6萬元,若再犯將按次從重處分。
污泥未充分處理排溪水
台中市府都發局表示,污染源來自西屯區逢甲路75巷一處新建工程,承造廠商為「禾沂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該工地在進行地下室擋土柱設置作業時,因基地內不透水層滲水受施工擾動,抽排地下水時夾帶大量泥砂,但污泥未經充分沉澱處理,即直接排入公共排水溝渠,導致潮洋溪水體呈現黃濁狀況。
市府勒令停工裁罰
由於該工地先前就曾因相同情形遭查處,當時已依規裁處最高9000元罰鍰,並要求停止開挖、限期改善,此次又再度違反《建築法》第58條妨礙公共衛生規定,因此除勒令停工外,並依《台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53條及《台中市建築物施工管制辦法》第23條第3項規定,再次裁處最高9000元罰鍰。
市府要求業者後續必須提出施工改善及抽排水計畫,送交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施工諮詢審查,並由都發局會同技師現場確認「污泥沉澱處理設備」符合規定後,才能同意復工。
才2度被罰 又再次犯案遭加重裁罰
環保局指出,該工地早在今年4月21日及5月10日,就曾遭查獲抽排含泥砂地下水污染水體,分別依裁罰準則裁處3萬元罰鍰;此次稽查又發現仍有抽排地下水夾帶過量泥砂污染潮洋溪情形,因此將依《水污染防治法》加重裁罰6萬元。環保局強調,若後續再查獲違規,將按次加重處分「絕不寬貸」。
針對地下室開挖停工部分,都發局表示,已會同台中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及承造人現場會勘,初步判定目前尚無立即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不過,依據安全監測報告,部分沉陷變位量已達行動值,因此要求工地加強安全監測與防護措施,並須於2日內完成邊坡防護處理。
都發局強調,建築工程若因地下室開挖需進行抽排水作業,業者應確實設置沉砂、濾砂等處理設備,完成污泥沉澱後,才能排放乾淨水體至排水系統,以維護公共環境與水體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