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首度酒駕拒測 挨罰18萬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指出,范姓男子2021年15歲時,騎機車行經台北市長安東路被警察攔查實施酒測,但他拒絕酒測且無照駕駛,遭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處18萬元罰鍰。
19歲時7天內2度酒駕拒測 各罰36萬、54萬
2025年4月5日、11日,當時19歲的范男於短短7日內2度無照騎機車,分別在台北市萬華區、新北市三重區拒絕酒測,遭加倍裁處36萬元及54萬元罰鍰,並命他5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另外,范男未依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3次,遭裁罰5400元,金額合計108萬餘元,新北分署多次扣押他銀行存款,但都沒扣到錢,書記官今年6月間到范男住家訪視,但他不在,書記官請鄰居轉告范男,請他到新北分署報告財產狀況。
坦承高一就染酒飲 無照騎車還酒駕
范男於7月20日現身新北分署向書記官表示,他13歲時就因無照駕駛遭裁罰,未成年前性格叛逆,高一時因無聊,開始獨自飲酒,染上酒癮,偶爾會向友人借騎機車,因此多次無照駕駛遭取締,也因拒絕酒測遭裁處罰鍰,後來范男沒完成高中學業,一度找不到工作,對於罰鍰擺爛不管,也沒告知父母。
知錯面對108萬罰鍰 獲准分期月繳1.1萬
范男告訴書記官,他擔任水電工學徒已1年多,個性逐漸成熟,每日早起工作,且有控制酒量,出入都由友人搭載,未再酒後騎車,但收入不多,且要分擔家人房租,每月僅能負擔1.1萬元。
新北分署見范男知錯能改,勇於面對鉅額罰鍰,並審酌他經濟狀況,同意分期繳納。另外,經過書記官說明,范男同意參加衛生福利部「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接受酒癮治療。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毒)駕,並應確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以免害人害己,萬一遭受裁罰,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受強制執行。
知新聞關心您:「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