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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女神雕刻師」隆鼻出人命!整形名醫賠556萬求輕判 結果出爐

整形醫師陳威宇先前到台北地院出庭。資料照。丁牧群攝 zoomin
整形醫師陳威宇先前到台北地院出庭。資料照。丁牧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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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自稱「東區女神雕刻師」的整形名醫陳威宇2019年為湯姓男子隆鼻,但手術過程沒有麻醉醫師參與,只有一名麻醉護理師協助,湯男因麻醉藥劑引發惡性高熱,多重器官衰竭死亡,民事部分,陳威宇已依法院判決,賠償湯男家屬556萬餘元;刑事部分,高等法院今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陳威宇1年5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150萬元,接受法治教育課程5場。

自稱「東區女神雕刻師」

陳威宇於案發時在北市忠孝東路經營葳亞娜診所(已更名秘境美學診所),他在網站自介「我是陳威宇醫師,自詡為東區女神雕刻師,首次踏進開刀房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整形外科是我的使命!十多年來無數少女少男向我諮詢變更美麗的術式,諮詢個案手中明星藝人的參考照片,從來就不是我希望達成的目標,我相信每個人都有自己最適合的樣子、最好看的黃金比例」。

麻醉時無專科醫師在場 遭控延誤送醫害命

湯男家屬提告指稱,湯男2019年3月4日到葳亞娜診所接受「鼻整形」醫美手術,陳威宇當時是葳亞娜診所聘僱醫師,但陳威宇沒有麻醉專科醫師資格,現場也沒有麻醉專科醫師,僅由不具醫師資格的麻醉護理師執行氣管插管麻醉。

此外,家屬主張陳威宇欠缺麻醉專業知識,卻指示護理師對湯男施用會高度誘發惡性高熱的肌肉鬆弛劑succinylcholine,又延誤救治時間,導致湯男死亡,因此向陳威宇及葳亞娜診所鄒姓負責人連帶求償658萬元。

整形醫師陳威宇(左)先前到台北地院出庭。資料照。丁牧群攝 zoomin
整形醫師陳威宇(左)先前到台北地院出庭。資料照。丁牧群攝

堅稱無醫療過失不認罪

陳威宇辯稱,自己具有醫師資格,本來就可以開立麻醉藥物及執行麻醉醫療業務,且湯男死亡並非因為麻醉插管造成,就算他不得指示護理師輔助執行麻醉業務,仍與湯男死亡無因果關係。

他還強調,麻醉之前,湯男告知家族內無人對麻醉藥有嚴重反應,因此他無從知悉湯男有引發惡性高熱的體質,加上現代醫學並無適當的事前試驗,他實在無法於施行麻醉前知道麻醉藥將使湯男產生惡性高熱。

手術未監控體溫 湯男惡性高熱器官衰竭亡

但法官認定陳威宇違反醫療常規,未於手術期間監控湯男的「吐氣末端二氧化碳值」,且未連續或至少每5分鐘監控體溫,導致延誤診斷湯男發生惡性高熱,且於湯男發生惡性高熱症狀後,沒有排除誘發因素,陳威宇確有過失造成湯男因惡性高溫併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判賠556萬確定

民事部分,一審先前判決陳威宇、葳亞娜診所鄒姓負責人須連帶賠償湯男家屬556萬餘元,上訴後,陳威宇等人如數賠償家屬,家屬撤告。

刑事的過失致死罪部分,一審認定陳威宇觸犯《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先前將他判刑1年4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88萬8000元,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

陳威宇已賠償獲緩刑

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陳威宇已經負起相當賠償責任,今仍判1年4月,緩刑3年,但加重緩刑條件為向公庫支付150萬元,接受法治教育課程5場。

另外,案發當時,該診所沒有麻醉醫師全程在場,但麻醉護理師蕭女卻違法為湯男執行麻醉業務,並聽從陳威宇指示,為湯男置入氣管內管,高等法院今判蕭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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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區女神雕刻師 # 整形名醫 # 陳威宇 # 隆鼻過失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