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酒駕心虛不慎自撞分隔島
今天凌晨3時許,仁武分局員警巡經仁武區八德南路與京富路口時,發現一部轎車詭異停滯在十字路口,但號誌燈早已轉綠,員警上前示意盤查,該輛轎車卻加速駛離。
警方沿途保持約一公里安全距離,該輛轎車駕駛簡姓男子疑因酒駕心虛,於左營區民族一路與大中路口時,一度要彎進加油站,卻又急轉彎不慎失控自撞分隔島,導致車輛引擎蓋冒煙起火,駕駛因此受輕傷,後續遭警方喝斥、拉出車外盤查。
逾20萬罰單!比酒測拒檢更重
據了解,駕駛是32歲簡姓男子,臉部、右手腕都有擦挫傷,但意識清楚,對員警表示無需送醫,警方實施酒測,發現簡男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5毫克,已超過法定標準值,依現行犯逮捕,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若拒絕停車接受警方稽查而逃逸者,最重可罰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汽車駕駛人於5年內犯二次以上,可處3萬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
至於酒駕拒檢,汽機車駕駛人可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警方指出,簡男為了拒絕警方盤查,不僅酒後駕車,一路上還危險駕駛、拒檢逃逸、紅燈越線、闖紅燈,種種交通違規遭警方開單舉發,仁武分局表示,合計簡男最高可處20萬8200元罰鍰,並吊扣牌照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