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之亂|土石方暫置5地點曝光 國土署:今年可收容3921萬立方公尺
【記者陳亮諭/綜合報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指出,今年可收容的土方量高達3921萬立方公尺,規畫台北港、台中港、桃園科技園區、彰濱工業區及台南大學七股校區等5處地點,將在程序完備後投入使用,做為土石方暫置土地使用,避免重演「土方之亂」。
去化問題擬定3配套
國土署表示,外界關切土石方管理議題,為建置完善的土石方管理機制,行政院已召開數十次會議,並獲得朝野立委認同,推動「全流向管理」方式。針對去化問題,擬定三大配套策略:
■擴增去化量能:結合環境部與交通部,利用港區填海造陸及各類工程增加收容空間。
■簡化運送流程:提升行政效率,讓土方流動更符合資源循環需求。
■GPS 雙軌監控:全面推動全流向 GPS 管理,並開放小貨車申裝 GPS,確保每一方土石的來源與去處皆有跡可循。
台北港等5處點收容土方
關於去化問題,國土署說明,經環境部、交通部等機關協調,今年包含港區填海造陸、土資場及需土工程等最終處理場域,總收容量已達3921萬立方公尺;另台北港、台中港、桃園科技園區、彰濱工業區、台南大學七股校區等5處地點,將在完成相關程序後作為土石方暫置使用,各縣市政府也將配合辦理。
各地方政府配合修正相關自治條例
制度接軌方面,國土署已函請各地方政府配合修正相關自治條例,目標於今年2月底前送請議會審議。國土署強調,目前土方去化的方向非常明確,無論是採取暫置土地、公私有土資場或最終填海造陸管道皆已建置完成。對於少數企圖規避監控的不肖業者,政府將依《廢棄物清理法》或相關法令移送法辦。
農地改良須依3規定
國土署重申,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相關規定,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得直接回填農地,更嚴禁非法棄置。農民若有農地改良需求,須依循以下規定
■必須依地方政府規定,檢具合法土方來源證明。
■土方必須通過無毒檢驗測試。
■回填物中不得含有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等事業廢棄物。
國土署說,為使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方式走向,更符合國土永續及資源循環再利用,透過中央地方合作、公私協力等多管齊下,共同落實土方管理秩序與環境永續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