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衛生局於5月底接獲台南市政府衛生局通知,新竹市明好企業社生產「農耕牌濁水炊粉」驗出甲醛,新竹市進一步稽查、抽驗並要求下架回收,發現6項產品仍驗出甲醛,命令業者全面停產同類產品,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依法裁罰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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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民眾質疑,為何新竹市府5月底就知,卻延遲到7月才動作。對此新竹市長高虹安日前親上火線說明,強調5月底獲報後,6月3日就擴大抽驗,並要求問題批次立即追蹤下架回收。「依據中央食藥署函釋,產品檢出甲醛後,依法仍須釐清是否涉及人為違法添加,不能僅憑初步檢驗結果就直接認定違規。因此,在調查釐清期間,市府同步採取預防性下架及風險管制措施,確保檢出有疑慮產品不再流入市面,並依法完成後續行政程序。」
竹市駁「甲醛煮一煮就能吃」:斷章取義
民進黨新竹市長參選人莊競程29日在臉書發文控新竹市府「繼續騙」,並指28日市府舉辦的米粉業者座談會,會後業者向他陳情,衛生局長公開宣稱「含甲醛的炊粉只要煮一煮就可食用」,讓所有人都驚呆了。
對此,新竹市衛生局嚴正駁斥,此說法為斷章取義、扭曲原意。衛生局強調,「說明內容是針對民眾若擔心購買的炊粉可能有甲醛或其他化學物質殘留時,可採取的風險降低措施」,絕非表示含有甲醛的食品可以安心食用,呼籲外界勿散播不實訊息,以免造成民眾恐慌。
安心吃米粉烹調法
新竹市衛生局進一步解釋,正常純米米粉或炊粉的顏色應呈現自然微黃色或暗乳白色,若產品外觀過於雪白、亮麗,甚至帶有透明感,民眾應提高警覺,留意是否有不當添加物。
此次記者會說明的是,若民眾擔心購買的產品可能有甲醛或其他化學物質殘留,可於烹調前先以清水浸泡15至30分鐘,並將浸泡用水倒掉,再以清水烹煮;由於甲醛具有高度水溶性及揮發性,烹煮時適度保持鍋蓋開啟,可讓部分殘留物隨水蒸氣揮發,以降低暴露風險。此為食品安全風險管理的衛教建議,並非代表含有甲醛的食品符合食用標準,更不代表違法產品可以食用。
甲醛在食品中不得檢出
甲醛被世界衛生組織(WHO)旗下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列為第一類致癌物(Group 1),且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甲醛並非法定食品添加物,在食品中依法不得檢出。
竹市府雙軌調查米粉甲醛案
針對明好企業社米粉驗出甲醛案,新竹市府表示,已依法裁處並移送檢調偵辦,同時委託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進行專業檢驗,希望透過司法調查與科學檢驗雙軌並行,全力釐清米(炊)粉中甲醛的來源、污染原因及責任歸屬,儘速向社會大眾還原事件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