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償植牙費15萬 精神慰撫金5萬
吳女提告指稱,她當時到本案餐飲店用餐,吃滷肉飯時竟咬到碎骨,造成門牙斷裂,12天後決定看牙醫,診療費花了2000多元,醫師還說植牙費用要15萬元,加上精神慰撫金5萬元,她要求餐館業者賠償20萬2538元。
業者拒賠:女顧客當場沒反應牙齒斷裂
但業者向法官喊冤說,吳女沒有當場反應咬到異物導致牙齒斷裂,事後卻求償20萬元,她無法證明滷汁中有碎骨,更無法證明是碎骨導致牙齒斷裂,沒道理由業者賠償。
判決免賠理由
法官認為吳女雖然提出牙醫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以及她自拍斷牙與碎骨照片,可見她門牙確實斷裂,但門牙斷裂原因多端,未必是吳女咬到滷肉飯裡碎骨導致,縱使吳女當場在店內自拍門牙斷裂,但沒提出現場監視器影像或她曾向店員反應咬到碎骨的證明,至於牙醫診斷證明書,是吳女「主訴」門牙咬到硬物斷裂,她單方面的說法難以證明滷肉飯有碎骨導致門牙斷裂,依據以上理由,新北地院判決業者不用賠償。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