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未申報遭沒收 裁罰時價301萬
桃園分署指出,新北69歲鍾姓男子2024年4月 30 日準備搭機到越南,但因在手提箱中攜帶 3 塊總重約 1.5 公斤的黃金未申報,依照當日牌價計算,價值高達301 萬 7643 元,超過2萬美金免申報的限額,遭航警局檢查大隊查獲,除當場扣留黃金外,並由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裁處相當於黃金價值的301萬7643 元罰鍰,限期30日內繳納。
但鍾男逾期未繳納,台北關於2025年12月間,將全案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收案後,立即全面扣押鍾男名下存款,並在今年1月赴桃園機場查封帶回鍾男被扣留的3塊黃金,並公告將於今年3月3日針對其中500克黃金進行首波拍賣。
現價飆到780萬 他捧301萬贖回還倒賺
鍾男得知黃金法拍在即,立即打電話到桃園分署,表示願意繳納罰鍰,並在昨天帶著301萬元現金到桃園分署一次繳清罰鍰,順利領回全部黃金,由於金價飆漲,根據台銀今天公告的黃金牌價,這批1.5公斤的黃金已價值780萬元,價格翻倍。
桃園分署指出,持續積極執行違反洗錢防制法的相關案件,並呼籲民眾切勿違反相關法規,出入境時應務必查詢申報規定,並確實檢查隨身行李,切莫觸法,若有欠繳罰鍰,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勿抱持僥倖心態,以免遭移送行政執行,導致名下財產遭到查封或扣押而後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