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表示,第一個修法的重點,目前《食安法》整個架構,主要讓業者自主管理、即時通報,但是這次食安事件發生後,自主管理形同虛設,即時通報也等於被業者架空,所以做好源頭管理,以及真正落實強制中上游業者或檢驗單位即時通報。
蔣萬安續指,第二、目前中央有一個食安通報平台,但是各地方政府都有感受到當有食安事件發生,各縣市政府要即刻掌握橫向資訊時,其實無法完全透過平台瞭解,所以建議食安通報平台可以讓各縣市政府橫向同步掌握彼此資訊,包括貨源、產品流向,這次也非常謝謝台中市政府掌握業者名單後通知台北市政府,可以第一時間對問題品項做擴大預防性下架,以及公告末端業者名單。
蔣萬安也提及,第三、目前各地方政府都碰到困境,採用人工查驗的方式,但其實是很大的負擔,所以未來建議透過電子發票或其他方式,讓政府充分掌握重要民生產品的貨源及流向,一旦發生像毒油事件,可以很快透過電腦系統掌握產品流向,而不是像現在必須靠基層同仁人工查核比對。
最後,蔣萬安認為,地方政府負責第一線查核檢驗,不確定各地方政府在儀器設備檢驗量能上是否充足,以及是否有能力對於目前各項食品加工物品的日新月異,以及各種的種類數量越來越多,所以未來希望可以提出需求,不管是修法或中央地方足夠經費,讓地方政府在整體的檢驗量能,或在實驗室建置都能夠非常充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