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收賄500萬!恐串證逃亡 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記者林志青/桃園報導】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利用「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擴大開發案」收賄500萬元,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全案現由桃園地院審理中。鄭文燦等被告去年被裁定交保,同時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8個月,由於境管期限將屆,桃園地院上周傳喚鄭文燦等5名被告出庭訊問後,今天上午做出裁定,鄭等5人自28日起繼續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

鄭文燦17日上午出庭時,對於是否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僅表示「尊重庭上的決定」,公訴檢察官陳寧君則認為,根據《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職務上收受賄賂屬於7年以上重罪,鄭文燦等人始終否認犯行,由於嫌疑重大,有逃亡高度可能,加上趨吉避凶、脫免罪責的基本人性,有逃匿境外、規避審判的動機及可能性。
此外,鄭文燦過去為桃園市長,有豐富的人脈及資源,有延續境管的必要,檢察官建請延續對被告等人限制出境出海。合議庭評議後今裁准。
桃園地院表示,鄭文燦等5人所涉罪名犯罪嫌疑均屬重大,考量陳述內容,仍與部分同案被告及證人所述有所差異,在考量鄭文燦等人的職業、社經地位、經濟能力及所涉案情節程度,有事實足認鄭文燦5人均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桃園地院指出,審酌本案審理進度及侵害公私法益程度等情,並權衡國家司法權對犯罪追訴遂行之公益,兼衡鄭文燦等被告5人居住及遷徙自由權受限制程度等情,認爲原限制出境、出海之原因及必要性俱仍存在,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因此裁定繼續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


鄭文燦被控收賄500萬元
全案源自於桃園市府辦理「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擴大開發案」,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等人徵求附近農地地主同意,欲藉東側9.12公頃農地申請「自辦市地重劃」而非「區段徵收」方式開發,以取得「抵費地」獲得較高額利益。
檢方起訴認定,侯水文和廖俊松父子於2017年8月6日夜間,在台北華國大飯店的帝國牛排餐廳和鄭文燦餐敘,並在餐敘間提及本件土地開發案,請託鄭文燦幫忙;8月22日,鄭文燦再於北市神旺大飯店伯品廊西餐廳和楊兆麟等人餐敘,楊再次請託,並告知鄭文燦,「我們不會失禮」。鄭文燦明知華亞科技園區沒有擴大變更必要,仍執意以「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夾帶「自辦市地重劃」方式推動後續變更,藉此獲得500萬元賄款。
檢方查出,2017年9月8日,廖俊松和楊兆麟、侯水文決定行賄鄭文燦500萬元,廖俊松父子並在9月14日晚間,開車進鄭文燦的市長官邸「喝茶」,並提著裝有500萬元的黑色手提袋進入市長官邸,放在會客室的茶桌下行賄鄭文燦,作為鄭協助處理華亞科土地變更開發案。
廖俊松離去前並告知鄭文燦「東西放在桌角」,並手比5、做出「5」的發聲嘴型,示意500萬元放在桌角,鄭文燦則以台語回他「知、知、知」,廖全程約只待了10分鐘就離去,事後還在電話中和老婆描述行賄過程,「塞在他某個桌子下面」,妻子還說,「可能就是他們的潛規則就是這樣吧」。
但鄭文燦在得知廖俊松遭監聽後,疑擔心收賄曝光,立馬髮夾彎改變態度,改為「區段徵收」,事後並將賄款退回。
檢調不只查出鄭文燦收賄、違法收受政治獻金,還在他的住處主臥室的暗櫃搜出2個上鎖的保冷袋,藏放678萬元現金,去年8月除依職務上收賄罪將他起訴,另案偵辦他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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