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軍人涉當共諜 各收對岸88萬、51萬報酬
高等檢察署起訴指出,森女、李男(均已退伍)分別自2023年、2024年起,違背軍人職務為大陸地區刺探、收集、洩漏、交付多件軍事機密資料;公務員蔡女為幫助森女收受大陸地區給付的對價報酬,將帳戶借給森女使用;已退伍的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前上尉尤正宇,為獲取報酬,以名下虛擬貨幣錢包收取大陸地區人士給予的虛擬貨幣,向幣商結售後,依大陸地區人士指示,將款項存入李男、蔡女帳戶,以此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來源。
李男總計獲得88萬4000元不法所得,森女、蔡女共獲51萬5000元不法所得,尤正宇獲得43萬餘元不法所得。
前上尉尤正宇助軍中共諜收錢 另涉洩密已遭起訴
檢察官審酌被告李男、森女於案發時身為國家軍人,肩負保家衛國軍職,蔡女則為公務員身分,均知悉國家安全、社會安定重要性,且現今兩岸長期處於軍事對立緊張關係,面對大陸地區武力威脅,竟為牟取私利,輕易背棄對國家之忠誠義務,洩漏、交付足以使國家與軍事作戰安全及國防利益遭受損害之軍事機密文件給大陸地區,嚴重影響國家安全。
另外,高檢署指出,尤正宇先前因洩漏、交付機密軍事資料而遭橋頭地檢署起訴,仍接受大陸地區所新闢之管道獲取財物,是完成本案犯行所不可或缺的角色,且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悟之心,建請法院對4人均從重量刑。
軍公涉洩軍機 檢建請從重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