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遭仇家鳴槍尋釁!怒開槍還擊爆頭奪命 賠800萬獲輕判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嘉義縣警局朴子分局退休偵查佐侯宏典因土方利益糾紛,與張姓男子有過節,2022年1月5日,張男到侯宏典住處嗆聲還掏槍示威,幾個小時後,侯男跟友人在土地公廟前泡茶,張男又開車來對空開一槍尋釁,侯男跟友人掏槍還擊,侯男擊中坐在車上的張男額頭奪命,最高法院審酌侯男已賠償死者家屬800萬元和解且認罪,依殺人罪判刑12年6月、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刑5年10月,全案定讞。
雙方因土方利益結怨
判決指出,侯宏典與友人因為土方事業利益,跟張姓男子素有嫌隙,2022年1月5日晚間7時許,張男得知侯宏典與友人在住處聚集,隻身前往尋釁嗆聲,過程中張男一度掏槍示威,張男離開後,侯宏典打電話聯繫友人來助勢,並叫友人帶槍、彈來。
侯宏典隨即與多名友人分乘4輛車,去張男住處及張男指定談判的一個涵洞,但沒找到張男,於是一夥人去嘉義縣東石鄉一個土地公廟泡茶聊天。
死者先開槍尋釁
同日晚間11時許,張男開車行經土地公廟前,赫然發現侯宏典等人,持槍對空擊發一槍,雙方隨即展開槍戰,侯宏典朝張男車輛開槍,子彈貫穿副駕駛座車窗,擊中張男右前額,張男當場失去意識,送醫急救後仍不治死亡。
侯宏典賠800萬獲輕判
此案一審依殺人等罪判侯宏典無期徒刑,二審考量侯男自白認罪且已賠償死者張男家屬800萬元達成和解,此外,本案起因是張男先到侯男住處挑釁嗆聲,甚至一度掏槍示威,後來在土地公廟前,張男先鳴槍示威,侯男等人才開槍還擊,並非事前詳細謀劃要殺害張男,不構成《兩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而可科處死刑之罪,去年減刑依殺人罪判侯男12年6月、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刑5年10月。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