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枕摀口鼻竟被判定為打鬧
鍾沛君8日在台北市議會質詢時指出,接獲家長投訴,一名國小學生長期遭同一位同學針對、辱罵、潑水,甚至以抱枕摀住口鼻至無法呼吸才鬆手,導致被害孩子身心出狀況,已具醫院診斷證明,家長痛心之餘向學校提起霸凌申訴,第一次調查中,加害學生對被害人所有指控坦承不諱,委員卻以極具主觀之判定「以沙發抱枕燜住甲生口鼻,乙生動作確實明顯不當,但同齡學生以打鬧建立友誼係為常態」、「像同儕甩水動作雖不符衛生規範,但實為該學齡同學常見隻互動動作」、「乙生確實造成甲生身心不適之現況,其動機並非積極獲得權勢、地位」、「屬嚴重校園偏差事件,非屬校園霸凌事件」,判定霸凌不成立。
鍾沛君表示,被害家長憤而向教育局陳情,後依程序召開第二次調查, 同一份報告,另外一組調查委員認定霸凌成立,翻案成功,但是當事人業已畢業無從道歉,遑論修復,凸顯校方兩次組成調查小組、從教育部「人才庫」聘請之「人才」,調查品質與專業判斷存在巨大落差。
鍾沛君進一步追查發現,教育部霸凌調查人才培訓僅16小時,相較於性平事件調查委員需經嚴謹三階段共84小時考核、培訓,其養成過程讓人打個問號,同一套事證為何能做出完全相反的認定,霸凌調查的專業與品質究竟誰來把關?
蔣萬安:霸凌輔導不因畢業中斷
對此,蔣萬安表示,其實當像發生傷害身心、不當對待甚至霸凌的案子,即便還在調查過程中,只要孩子有需求,就應該給予相關支持跟輔導,甚至後續可能的修復,即便調查過程或因為時間關係,孩子可能畢業進到下一個學程,那一樣應該要持續追蹤、關注,只要有需要,持續給予心理輔導、諮商還有修復的各項課程。
鍾沛君則提及,其實成案的案件數並不多,所以一個月應該已經很充分,市長承諾對於兩造的後續追蹤,不管是沒有進到新班級或換新學校,加害方應意識到自己犯的錯,被害方是心理的輔導跟追蹤,兩方面的持續列管追蹤能不能做到一個列表?
教育局長湯志民說,可以,因為已經請乙生就讀學校持續輔導跟校正指導,甲生的部分,學生有需要都會提供諮商,事實上學校裡面,只要從霸凌調查事件一開始,學校的輔導室就會關心孩子的身心狀況,當時就會給予相關協助,後續也會再做追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