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患欠費詐稱已匯款 趙建銘請許女當告訴代理人
詐欺案判決指出,一名陳姓男子2025年4月間帶祖母到趙建銘經營的兆福脊椎診所就醫,趙建銘與護理師許女說明各類醫療、注射的自費金額後,陳男佯稱與趙建銘住在同棟大樓,是透過立法委員陳亭妃介紹來就醫。
陳男還聲稱自己在海外開設公司,剛回國未帶錢包,身上現金不足,看診後將請公司秘書匯款,於是趙建銘為陳男及祖母看診後,提供診所銀行帳號給陳男。
當天下午,護理師許女傳LINE催促陳男立即匯款,2小時後,陳男謊稱已匯款並傳送電子匯款單,但診所實際上並未收到趙俊偉匯款,後來許女多次催討,陳男仍未給付醫療費4萬餘元,於是趙建銘委請許女報警處理,並由許女擔任告訴代理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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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女代替趙建銘出庭作證
此案審理時,陳男否認詐欺得利,辯稱確實與告訴人趙建銘住在同一個大樓,也沒有提供不實匯款單,當時他有問是否可以刷卡,但診所人員說不行,他以為叔叔會去付這些費用,所以才沒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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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代理人許女於檢方偵查時出庭,證稱:「平常如果病人沒有帶現金,趙醫師是可以接受轉帳匯款,但我用LINE及電話多次跟陳男催討,他一直找理由拖延,說要匯款也沒有匯,在對話中他還跟我說他已經匯款,傳一個電子收據給我,但實際查證,我們帳戶都沒有這筆錢。」
法官認定陳男明知沒有錢給付醫療費,竟利用趙建銘給他方便而詐欺,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且多次未到庭,且未與趙建銘和解、賠償,台南地院今年6月16日判決陳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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