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蔡鴻燊勾詐團騙獨老人1.4億重判25年 二審悲情牌求交保遭駁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律師兼民間公證人蔡鴻燊涉嫌與詐騙集團勾結,鎖定無人繼承的獨居老人遺產,以偽造代筆遺囑等手法,詐騙不動產及存款,該集團犯罪所得逾1.4億元,其中蔡鴻燊分得890萬元。今年7月,台北地院一審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重判蔡鴻燊25年徒刑,為全案44名被告中刑度最重,主謀蔡尚岳則判刑14年。二審蔡鴻燊以患病需長期服藥、以及與年邁父母感情極佳等理由,聲請具保停止羈押。高等法院合議庭審酌後,認定其不符法定停止羈押事由,已於14日駁回聲請,並裁定自1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高院駁回蔡鴻燊交保聲請 認定不符法定停止羈押事由
面對一審的重刑判決,蔡鴻燊在二審審理期間,主張因患病需長期服藥控制(每月藥價至少1萬元以上)、以及與70歲年邁父母感情極佳,沒有背棄人倫逃亡的可能,以羈押將近1年4個月為由,聲請具保停止羈押。高等法院合議庭於11月10日召開訊問庭聽取各方意見後,於14日裁定駁回聲請。高院認定,蔡鴻燊並不符合「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的法定停止羈押事由。
羈押是為確保司法權執行 高院強調:與家庭圓滿難兩全
高院合議庭在駁回聲請的裁定中強調,被告羈押的執行是為確保國家司法權對犯罪的追訴處罰及保障社會安寧秩序所採取的必要手段。因此,羈押與被告主張的家庭生活圓滿「難免衝突,無法兩全」,蔡鴻燊所主張的家人因素等情形,並非合法的停止羈押事由。蔡鴻燊的羈押期原訂18日期滿,高院裁定將他自1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該裁定可抗告。
案情還原:詐團鎖定「未繼承登記」名冊 犯罪所得逾1.4億
全案詐騙集團最初是透過新北市永和區、永樂區兩名里長提供無人繼承的陳姓里民遺產,蔡尚岳成功詐得遺產1578萬元及房屋合建利益1740萬元。食髓知味的蔡尚岳隨後招兵買馬並成立公司,主動將目標鎖定台北市政府地政局「未辦理繼承登記專區」的列管名冊。集團前後共犯案11次,其中7次得手,總犯罪所得高達1億4925萬餘元。
律師助紂為虐:透過公職人員確認資料 認證偽造遺囑
為達成詐騙目的,蔡尚岳集團甚至透過警察駱勁達、戶籍員葉濬誼、書記官游立綸等公職人員,確認被繼承人的戶籍資料並篩選詐騙標的。律師兼民間公證人蔡鴻燊則負責擔任詐騙關鍵角色,他協助認證偽造的代筆遺囑聲明書,甚至編寫劇本,指導詐團成員佯裝與往生者關係密切,據以辦理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去銀行提領存款。法院審理認定,蔡鴻燊是因蔡尚岳承諾他可分得1成犯罪所得,明知文件不實仍配合認證,他共參與3件詐領案。
法官批蔡鴻燊態度惡劣 毫無悔意且干擾證人作證
儘管蔡鴻燊在法院審理時否認犯罪,哽咽聲稱自己「以為他們是協助孤老的後事」並堅稱被對方欺騙,但法官質問他曾傳訊「如果(遺囑)是假的不要找我(認證)」,質疑他明明有疑慮為何仍辦理認證。合議庭最終痛批,蔡鴻燊與共犯飾詞否認犯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尤其蔡鴻燊不僅耗費司法資源傳喚多達20餘名證人,還曾在證人證詞對他不利時,當庭擅自出言干擾證人作證。相較於主謀蔡尚岳等共犯最後坦承犯行而獲判14年徒刑,蔡鴻燊因不認罪且犯後態度惡劣,被判處25年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