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一五股驚傳6車連環撞
據悉,49歲藍姓聯結車司機,今天下午2時17分左右,開車沿著國一高速公路往南方向直行,途中行經31.4公里五股路段,疑似未注意前方動態,撞擊前方57歲廖男所駕駛的汽車,導致廖男車輛往前追撞4輛車,造成現場6車事故。事故現場5線道佔據內側3線車道,導致車流回堵1公里。
事故現場無人受傷肇因待查
警消獲報趕抵,只見6車追撞一團,橫擋內側3線車道,地上散落撞毀車體零件,其中3輛車體嚴重變形,所幸沒人受傷,警依交通事故處理流程,進行現場測繪、照相,並對6車駕駛進行酒測、毒測。
警初步排除駕駛毒、酒駕行為,後續由拖吊車業者協助拖離事故車輛,同步清除路面毀損車體零件,於下午3時許恢復往南順向通行。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待國道警調查後才能釐清。
國道防禦駕駛 避二次事故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行車應保持安全距離,開車上路前要養足精神,隨時注意前方動態,不要疲勞駕駛,遇車流回堵開啟危險警示燈警示後車,不論駕駛或是前後座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以免遇到狀況應變不及。
國道警提醒,國道車禍首重防禦駕駛與保護生命安全,若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請立即遵循「開、放、離、撥、拍、移、等」防禦原則,避免二次事故;若有人員傷亡或車輛無法行駛,則應啟動警示並在後方擺放標誌待援。
國道事故處理謹記7點防禦原則
國道事故處理防禦原則,謹記黃金口訣「開、放、離、撥、拍、移、等」
一、「開」立即開啟危險警告燈(雙黃燈),提醒後方來車。
二、「放」於車輛後方 50至100公尺處豎立故障標誌,若為路肩故障,應於後方50公尺處擺放故障標誌。
三、「離」車內所有人員儘速下車,並退至護欄外或安全處所,絕對不可留在車道上。
四、「撥」 使用手機撥打 110(警察局)或 1968(高速公路局)通報。亦可利用 1968 App 的「警政報案」功能定位。
五、「拍」 人員退至安全處後,利用手機拍攝車輛損害部位、全景與現場痕跡。
六、「移」若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拍照後應儘速將車輛移至路肩或交流道外。
七、「等」在安全處所等待國道警察到場處理。事故發生後切勿在車道上逗留、爭執或查看車損,以免發生後車追撞導致二次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