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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警察節放假不是「國定犯罪日」 警政署規劃出爐
【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立法院5月初三讀《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未來國定假日新增「4+1」天。內政部今宣布,依該條例授權,訂定警察節放假規定,自今年6月15日警察節開始實施,引發輿論關注。也避免形成「治安空窗期」,警政署今天表示,輪班輪休可編排放假或擇日補假1天,其餘人員與警大、警專教職員生當天放假,適逢例假日則調移補假1天。

根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6月15日警察節放假與否,須由主管機關規定。內政部今宣布,警察節放假規定從今年起實施,將成為全國警察機關、學校人員專屬的榮耀假期,慰勉警察人員全年無休的辛勞,並激勵士氣。
中央社報導,警政署表示,警察工作肩負全國社會治安穩定與交通安全的重任,在守護不打烊、治安無空窗,以及民眾安心的前提下,警察節如何放假,將依警察機關轄區特性、治安狀況及勤務需求等,規劃放假事宜。
針對警察節規劃放假事宜,警政署表示,輪班輪休人員在警察節可排放假或擇日補假1天,其餘人員與警大、警專的教職員生當天放假,若適逢例假日,則調移補假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