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車之亂|李俊俋辭職隨遭北檢調查 李鴻鈞曝監院難處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5月27日被踢爆用公務車接送寵物去美容,隨後3名監委也陸續遭爆濫用公務車,監院副院長李鴻鈞急下令「2日起禁止公務車私用」,並在昨晚接受風波起源李俊俋請辭,李鴻鈞今早召開記者會說明監院機制,僅能將有問題的委員移送紀律委員會,而李俊俋行政調查部分,因北檢已啟動調查,來過監察院了,需等到司法告一段落,監院才能繼續調查。

李鴻鈞今早親上火線表示,身為監院副院長,最近因公務車適用問題,造成社會種種的紛擾,他代表監察院向社會大眾深深的道歉。秘書長在被報導出來後,第一事間就提出辭呈,當初他交代「個人請辭暫緩,先把制度面調整好」,經過這1、2天制度調整,對外宣布公務車一律禁止斯用,以及依照政院公務車行駛辦法進行全面檢討。

李說,昨天傍晚李秘書長聯絡他表示「交代任務已完成」,堅持辭去秘書長職位,因此他給予准辭。
李鴻鈞主動表示,有幾位監委因為公務車適用問題也被揭露出來,監院跟立院某個程度相同,每個監委都獨立行使職權,身為院長、副院長,對於監委個人行為無法進行裁罰。監院機制運作上,能夠行使的只有紀律委員會,他也把有被揭露問題的監委移送紀律委員會。
有關李俊俋行政調查部分,因國民黨議員到北檢提告,檢察官啟動調查機制,李鴻鈞解釋,依照監察法26條、監察法施行細則27條,只要司法啟動調查,監察院就不能調查,兩法條條文已有明確規定,監院本來機制已啟動,可是北檢已正式啟動調查,只能暫時停住,等到司法確認結果,監察院才能再進行調查。

媒體詢問,三位被爆私用公務車的監委是否比照秘書長請辭?李鴻鈞重申,監委獨立行使,不是他可以做行政處罰,監院機制上唯一可走的就是進紀律委員會,就如立委委員,「我的本分只能做到這個地方。」
李鴻鈞表示,監察院跟立法院有點不一樣,民國82年把監委公務車定為首長用車,已經32年了,過程都沒進行修正跟檢討,所以現階段還是以首長公務車來定位,第一時間他下達一道命令「禁止公務車私人使用」,因為監委站在人民角度監督公務人員,自我要求要更加嚴謹。未來座車要如何處理,監院會做整體行政檢討,包括派車單確保用於公務,這是接下來要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