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交通罰鍰收入近年呈現爆發性成長,議員賴清美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民國108年彰化縣交通罰鍰決算數僅為3億9000萬餘元;然而到了民國112年,決算金額首度突破6億元大關。
彰化交通罰鍰飆至6.2億創新高
鑑於罰鍰收入大幅增加,彰化縣警察局112年編列交通罰鍰預算為3億8000萬元,但最終決算金額遠超預期;隨後警察局於113年將預算數順應調高至4億4000萬元,不料最終決算數依然衝上6億2000多萬元,超收金額高達1億8000萬元。
中央社報導,賴清美指出,去年6億2000多萬元創下歷史新高,比預算數多出約1億8000萬元。
賴清美:輕微違規應以勸導代舉發
賴清美強調,近期接獲非常多鄉親反映,指稱許多違規狀況並非蓄意危害安全,卻常因稍微疏忽或遭到密集檢舉而收到罰單。民眾紛紛質疑,執法單位是否為了達成特定財務指標或內部績效考核,才大舉加強取締力道。
賴清美呼籲,執法應展現彈性與溫度,若民眾的違規情節屬於輕微、未嚴重影響交通順暢或公眾安全者,應落實以勸導代替舉發。
罰鍰超預算2大原因
彰化縣警察局表示,交通罰鍰決算數大幅超過預算數,主因為取締件數增加,罰鍰金額也提高。
警察局特別澄清,警方對情節輕微的交通違規,只要符合法令規定,都會盡量採取勸導方式,未來也會加強交通安全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