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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鴨、菜葉廚餘餵豬!屏東再揪違法養豬戶 重罰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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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勇超/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1月19日接獲通報,循線查獲佳冬鄉李姓養豬場,向種鴨場回收小公鴨及蛋,並至菜市場撿取菜葉、肉塊等做為廚餘餵食豬隻。經清查現場,發現1桶廚餘、7桶豆渣、2桶鳳梨皮,且蒸煮槽內還有一鍋蒸煮的小鴨,載運及餵飼廚餘事實明確,縣府今日公布裁處結果,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20萬元,以及違反《飼料管理法》裁處20萬元,合計裁罰40萬元。

屏東李姓養豬戶被查獲用廚餘餵豬,被裁罰40萬元。屏東縣政府提供 zoomin
屏東李姓養豬戶被查獲用廚餘餵豬,被裁罰40萬元。屏東縣政府提供

檢驗結果陰性 啟動清消管制

縣府表示,本次查獲李姓養豬戶的牧場飼養100頭肉豬,動物防疫所於當日採集豬隻血液和廚餘桶內肉塊等檢體,送驗屏科大初篩實驗室,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皆為陰性,確認無疫病傳播風險,現場立即開立移動管制書,啟動畜牧場與周邊道路清消,以全面提升生物安全措施,降低任何傳播可能風險。

縣府指出,依現行法規,飼養199頭以下小型養豬場不得使用廚餘餵養,該養豬戶無視法規禁令,混合動植物性廚餘餵食豬隻,其違法行為對本縣非洲豬瘟防疫造成危害甚鉅,故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20萬元及違反《飼料管理法》裁處20萬元,共裁罰40萬元。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於佳冬鄉李姓養豬戶的牧場周邊清潔消毒。屏東縣政府提供 zoomin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於佳冬鄉李姓養豬戶的牧場周邊清潔消毒。屏東縣政府提供

新制上路首次違規即重罰40萬

屏東縣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表示,自今年1月1日起配合中央修法,提高廚餘違規裁罰基準,凡違規載運廚餘並餵飼豬隻者,將同時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首次違規即裁罰40萬元,並得按次處罰,最高可達400萬元,以嚴防非法載運及餵飼廚餘成為防疫破口。

屏東動物防疫所表示,從去年10月開始至今,共查獲7場養豬場違規以廚餘養豬,其中九如鄉畜牧場用暗管接收廚餘為一起共兩場,連同佳冬鄉李姓養豬戶這場,已是第六起開罰,累計共開罰620萬元。

縣府再次重申,對於違規載運及餵飼廚餘之行為,將持續加強稽查,秉持零容忍原則,絕不寬貸,嚴辦到底。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在佳冬鄉李姓養豬戶的牧場查獲廚餘動物性廢渣。屏東縣政府提供 zoomin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在佳冬鄉李姓養豬戶的牧場查獲廚餘動物性廢渣。屏東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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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洲豬瘟 # 屏東縣政府防疫稽查 # 廚餘養豬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