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珮茹父親曾任國民黨立委
正投入年底選舉爭取連任的白珮茹(51歲)擁有政治大學行政管理碩士學位,她出身政治世家,長期深耕新北市第11選區(汐止區、金山區、萬里區),父親白添枝曾任農會系統幹部、國民黨不分區立法委員。
起訴指出,白珮茹從2006年起擔任台北縣及新北市議會多屆議員,明知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是由議會依法編列預算,用以支應公費助理薪資及相關費用,並非議員薪資的一部分,也不是對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竟以虛報人頭助理方式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
涉嫌以1名人頭詐領助理費63萬 屢屢翻供犯後態度不佳
檢察官認定白珮茹指示不知情的助理製作不實聘用文件,由她簽名後,向新北市議會虛偽申報聘用簡姓公費助理,使議會承辦人員陷於錯誤,將不實聘用事項登載於公費助理薪資清冊,並按月將公費助理薪資(含春節慰問金)等款項匯入人頭助理帳戶,再交由白珮茹私用。
檢方查出,白珮茹自2009年9月至2011年3月止,共詐領助理補助費63萬元,綜合白珮茹歷次供述、相關證人證述、公費助理聘用資料、金融帳戶交易記錄等事證,認定白珮茹犯罪嫌疑明確,今依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起訴,審酌白珮茹長期擔任民意代表,竟貪圖小利,以虛報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有違選民託付,且偵查中屢屢翻供,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犯罪所得63萬元,依法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或追徵。
士林地檢署指出,公費助理補助費是由公帑支應,供民意代表聘用助理、執行公共職務,申報及使用均應符合法令規定,呼籲民意代表恪遵法令,依法申領及使用相關補助費用,對於利用職務機會詐取公帑等不法行為,均將依法積極查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