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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小姊妹走斑馬線被撞雙亡 無照翁「自認無過失」判1年2月!家屬:害2命判太輕

出版時間:2025/10/30 15:25 (更新時間:2025/10/30 17:18)
社會 法庭
於瓜瓜 文章
彰化伸港3姊弟車禍案,在秀傳醫院接受治療的姊姊因神經中樞衰竭去年9月離世,圖為秀傳醫院醫師幫姊姊按摩情形。中央社(彰化秀傳醫院提供) zoomin
彰化伸港3姊弟車禍案,在秀傳醫院接受治療的姊姊因神經中樞衰竭去年9月離世,圖為秀傳醫院醫師幫姊姊按摩情形。中央社(彰化秀傳醫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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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去年2月彰化伸港鄉發生就讀國小的陳姓3姊弟,放學走斑馬線過馬路時,3人被無照駕駛的74歲蕭姓男子撞飛,其中10歲及9歲小姊妹雙亡。蕭男堅稱是「3人闖紅燈」無過失,至今仍未與陳家和解,彰化地院法官認為,蕭男無照、超速、未讓行人優先通行,依犯「過失致死罪」處1年2月刑期;可上訴。

回顧這起令人心碎的意外,發生在去年2月22日晚間,就讀國小的3名陳姓小姊弟放學回家,在伸港鄉建國路與美港公路口走斑馬線過馬路時,被綠燈要直行通過的蕭姓男子所駕駛的車輛撞飛,小四與小三的小姊妹重傷,僅小一的弟弟腳傷無大礙,隨即出院,姊妹長期住院與死神拉鋸數月仍傷勢過重,分別於去年9月、10月不治。

肇事者蕭男被查出竟是無照駕駛,聲稱當時前方路口是綠燈、自己沒超速,但天色昏暗,被分隔島樹木遮蔽視線,發現前方有人時已來不及反應,自認無過失。

法官計算出當時車速超過速限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文指出,事發路口限速70公里,蕭男筆錄時聲稱時速約45公里,但經調查換算,發現蕭男當時車速達每小時77.264公里,已超速,影響注意車前狀況的視野及反應時間,煞車距離也隨之變長。且未減速禮讓行人,撞擊後車輛滑行33.4公尺才停下。

現場無樹叢足以遮擋視線

法院調查還發現,肇事路口現場並無遮蔽物且有夜間照明,又路口之分隔島並無樹叢,無足以遮擋視線之物,所駕駛休旅車車身較高,視野較一般轎車為佳,認定蕭男難認有不足以注意前方行人動態之理。

過失致死判1年2月

法院最終認定蕭男無照駕駛、超速又未禮讓行人,考量犯後否認犯行且未與家屬和解並彌補損害等,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2條命這樣判太輕」家屬盼上訴

中央社報導,「2條命這樣判太輕」,3姊弟的祖父得知判決結果後無法接受,他說,至今仍常想起孫女可愛模樣及辛苦拉拔長大過程,唯一倖存的孫子現在照常上學,有時會想到姊姊們,但大多放在心裡不敢講出來。

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說,收到判決書後,會綜合被害人家屬意見、判決理由及量刑妥適與否研擬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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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伸港車禍 # 無照駕駛 # 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