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蟲邊開邊吸喪屍煙彈 嗜睡停在路中間
判決指出,李家岳於2024年5月10日晚間8時許,由台北市內湖區開車前往新北市淡水區,他沿路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異丙帕酯、美托咪酯等成分的煙彈,當時依托咪酯尚未被列為毒品,同年8月5日才列為第三級毒品,同年11月27日再列為第二級毒品。、
李家岳吸食喪屍煙彈後,於當天晚間9時許開到淡水區中正東路1段,於交通號誌仍為綠燈時,因施用煙彈產生嗜睡反應,他開的車突然停在道路中央約20秒,遭後方多部車輛不斷按鳴喇叭後,李男驟然起步,突然衝出原本車道,先追撞同向機車道一部機車車尾,騎士黃男連人帶車被撞飛。
被按喇叭猛踩油門 撞飛3機車
李男接著從外側機車到偏左駛回汽車道,接續撞擊在交岔路口機車待轉區停等紅燈的2部機車車尾,騎士林男、陳姓男大生因遭汽車從後方猛力衝撞,2人都摔到李家岳汽車的擋風玻璃上,但李男仍持續踩油門往前衝,直到撞擊電線桿及燈桿才停下,這時林男、陳男從擋風玻璃被甩飛,重摔倒地。
罪責最重10年 一審判刑8年6月
陳姓男大生被撞得頸椎等處骨折,送達淡水馬偕醫院前已失去呼吸心跳,雖經醫護人員盡力救治,仍於同日晚間10時許因氣胸及顱腦損傷、多重鈍創骨折而死亡。
國民法官庭檢視相關證據,認定李家岳構成《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等罪,檢察官雖求處此罪最重刑度10年,但合議庭考量各項量刑因子後,判刑8年6月。可上訴。
陳母接到噩耗電話 「一家人人生切成兩半」
陳母昨天當庭哽咽說,兒子離世已784天,時間走過兩次春夏秋冬,但她的傷痛沒有因此變淡,「不是時間過去了,是傷口每天都還在。」她回憶案發當晚她和女兒在家中討論母親節要怎麼過,手機突然有陌生門號不停打來,她接起電話聽到救護車警笛聲、對講機講話聲,對方告訴她,兒子正在送醫途中,但已無生命跡象。
陳母與丈夫、女兒趕到淡水馬偕醫院後,直接被帶往太平間,她心想兒子不是正在急救嗎,為什麼要往太平間走,直到看見兒子躺在冰冷的白色空間裡,她才知道那通電話已經把一家人的人生切成兩半。
在太平間叮嚀愛子:往有陽光的地方走
陳母告訴法官:「我看著他,心裡一直想問,你是在睡覺嗎?」她看見兒子的臉部、眼睛、耳朵都有血,頭髮也濕濕的,她站在兒子身邊,一遍遍告訴他:「不要再痛了,不要再留在已經壞掉的身體裡,要往有陽光的地方走,不要害怕,也不要回頭。」
最讓她糾結的,是案發當天上午的最後一抱。陳母說,兒子出門前,她像小時候一樣叫他過來「給媽媽抱一下」,兒子笑著讓她抱,她抱著愛子時,覺得他真的長高了,已經不是以前那個可以輕易抱起來的小男孩。
陳母回憶最後一次擁抱愛子「早知不放手」
兒子當時急著出門參加排球比賽,叫媽媽不要再抱了,陳母叮嚀兒子騎機車要小心、注意安全、要遵守交通規則。沒想到竟是母子最後一次擁抱。陳母痛哭說:「如果早知道那是最後一次,我一定不會放手。」
陳母顫抖說,她想讓法官們知道,兒子不只是卷宗裡的一個名字,也不是交通事故裡的一個數字,而是一個原本會回家、會打球、會讓媽媽抱一下的孩子。
法庭內的公訴檢察官、旁聽民眾聽著陳母痛徹心扉的話語,紛紛拭淚、啜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