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童遭熱水澆淋、火烤湯杓痛毆「終身殘疾」! 狠母和繼父竟辯:吃薑母鴨燙傷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高雄1名4歲女童去年底起遭生母、繼父持奶粉罐、塑膠椅砸頭,並以燒熱鐵湯杓燙傷手臂、熱水澆淋全身,造成63%二度燙傷、敗血症及發展遲緩等重傷。橋頭地院考量2人以殘忍手段凌虐幼童,致女童將承受終身殘疾之苦,且犯後一度謊稱是吃薑母鴨遭燙傷,誤導檢警辦案,判處生母有期徒刑13年6月、繼父14年10月,全案可上訴。
奶粉罐砸頭、熱湯杓燙手 熱水澆身釀重傷
判決指出,女童生母與繼父共同照顧女童生活起居,卻未善盡保護教養責任,自2024年11月底起至12月中旬,接連對年僅4歲的女童施以凌虐。
繼父先持塑膠椅砸女童頭部、徒手毆打腹部,之後又以沙茶罐罐口強壓女童嘴部;生母則以手捏女童臉頰,再持奶粉罐砸頭,並將鐵湯杓放在瓦斯爐加熱後,朝女童左前臂毆打2下造成燙傷,再持拖鞋毆打臉部。
2024年12月15日晚間,繼父將女童帶進浴室,以高溫熱水澆淋全身,造成總體表面積63%二度燙傷。生母明知女童傷勢嚴重,卻未即時制止,也未立即送醫,反而將全身濕透、嚴重燙傷的女童留置客廳,直到隔天才通知社工。
生母、繼父稱「吃薑母鴨燙傷」 手機影片成鐵證
社工獲報後,於同年月16日下午將女童送往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急救,女童因63%二度燙傷併發敗血症入住加護病房,經搶救後保住性命,但30%體表面積屬深二度燒燙傷,治療後仍留下疤痕肥厚攣縮、皮膚感覺異常、排汗功能受損等永久性後遺症,且發展遲緩。
高市社會局將全案報請橋頭地檢署指揮偵辦,檢察官搜索拘提女童生母及繼父到案,查扣相關證物。
惡劣的是,女童生母和繼父於案發後起初向警方謊稱女童是在吃薑母鴨時遭燙傷,經檢警查訪店家後才改口;生母另曾刪除手機對話紀錄和內容,但警方還原找到兩段疑似施虐影片,其中一段是母親自錄手拿物品揮打,但未拍攝到物品打到女童,畫面還錄到女童哭泣聲音;另一段是母親丟物品及女童哭泣聲,但未拍攝到物品砸到女童。
女童生母和繼父直到檢警提示相關對話內容及施虐影片後,才改口坦承全部犯行,遭檢察官起訴。
法院:女童終身受殘疾之苦 犯罪手段兇殘
法院審理後,批女童生母與繼父未盡照顧保護責任,僅因管教不耐,即對年僅4歲的女童以奶粉罐、塑膠椅砸頭,拖鞋毆打,甚至以熱鐵湯杓燙傷及熱水澆淋等方式施暴,手段兇殘,造成女童除生理機能嚴重受損,心理創傷也將影響餘生。
法官考量,女童未來仍須承受終身殘疾之苦,身心所受傷害巨大,2人犯後又一度陳述不實、誤導檢警辦案,依《刑法》對未滿7歲之人施以凌虐致重傷罪,判處生母有期徒刑13年6月、繼父有期徒刑14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