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北市驚悚車禍!賓士休旅未停讓 撞57歲女頭重創昏迷搶救

分享 分享 連結 訂閱 APP

【記者曾伯愷/台北報導】台北市師大路今天中午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輛賓士休旅車行經上述路段,撞擊行人穿越道上57歲吳姓女子,導致吳女身體多處擦挫傷、顱內出血,當場沒有意識,緊急送醫急救,目前昏迷未脫離險境,持續搶救。肇事駕駛沒有酒駕、毒駕,肇因待查。至於駕駛未禮讓行人通行部分,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吊銷駕照,罰處3萬6000元罰鍰。

北市一輛賓士休旅車疑似未禮讓行人通行釀禍。翻攝畫面 zoomin
北市一輛賓士休旅車疑似未禮讓行人通行釀禍。翻攝畫面
本文大綱

賓士休旅車未禮讓行人通行釀禍

據悉,35歲蔡姓男子今天(12日)中午12時16分左右,開著一輛賓士GLC300休旅車,沿著北市師大路南向北方向行駛,途中行經師大路125號前行人穿越道,疑未完全減速停等57歲吳女完全通過,不慎撞擊吳女左側身體,導致吳女倒地頭部重創。

 

 

車禍現場。翻攝畫面 zoomin
車禍現場。翻攝畫面

傷者顱內出血昏迷搶救

警、消獲報派員趕抵,檢視吳女肢體多處擦挫傷,現場沒有意識,緊急協助送醫急救,吳女顱內出血昏迷搶救中。肇事駕駛沒有酒駕、毒駕,詳細車禍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有待警方調查後釐清。

 

賓士休旅車未禮讓行人通行釀禍。翻攝畫面 zoomin
賓士休旅車未禮讓行人通行釀禍。翻攝畫面

駕駛挨罰最高3萬6000元罰鍰 吊銷駕駛執照

蔡男未禮讓行人穿越道上行人優先通行部分,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之規定,汽車駕駛人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處3萬6000元罰鍰,吊銷其駕駛執照。

 

 

救護車抵達車禍現場。翻攝畫面 zoomin
救護車抵達車禍現場。翻攝畫面

用路人應先禮讓行人通行 以免釀禍挨罰

大安分局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叉路口,有行人穿越時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避免事故發生。

 

警方到場處置。翻攝畫面 zoomin
警方到場處置。翻攝畫面

2026gtc

⭐️ 即刻下載!無廣告《知新聞》App

# 賓士休旅車 # 未禮讓行人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