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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提修法!盜採土石涉營利處5年刑 致人死傷可判無期「併科1億元罰金」

行政院會今通過土石採取法修正草案,針對盜採行為加重罰。施智齡攝 zoomin
行政院會今通過土石採取法修正草案,針對盜採行為加重罰。施智齡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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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為遏止國內不法行為人盜採土石,牟取私利,行政院會今通過《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加重懲罰,盜採土石罰鍰上限提高至1000萬元,「意圖營利」而盜採者,增訂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5000萬元;如致人死傷,最高處無期徒刑,並併科1億元罰金。

經濟部說明,此次修法有三大重點,第一「提高罰鍰及增訂刑責」,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提高罰鍰至1千萬元;意圖營利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5千萬元以下罰金;致災、重傷或死亡加重其刑,最高處無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第二重點「強化沒入(沒收)機制」,查處時即可沒入行為人使用之載運車輛或機械設備。涉刑罰者,強制沒收。第三重點「確立整復規範」,增訂整復使用之物料及實施方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嚴禁使用廢棄物。屆期「未依規定」整復者,處以連續處罰。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院長卓榮泰表示,不肖業者非法盜採土石,嚴重破壞環境,影響公共安全,政府推動修法,以嚴懲不法牟利及強化環境恢復為核心,務使違法行為人承擔應有責任,並同步推動整復的制度,維護國土資源並促進環境的安全。

卓榮泰說,修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之後,請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協調,爭取支持,以儘速完成修法程序。具體回應社會各界對於國土資源永續以及環境保育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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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石採取法 # 經濟部 # 卓榮泰 # 行政院 # 盜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