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敬說明,媒體議價法其實在之前在審查的時候,數發部都已經表明了立場,就是希望透過整個行政院團隊、希望透過法律、科技、商業3個方面來幫助台灣的媒體,但是如果說法律走不通的話,就想其他的辦法。
他認為,這個事情會涉及2個產業,一個是Meta或Google的社群媒體產業,另外一方面是媒體產業,而媒體產業方面,事實上紙本的媒體應該是歸文化部管理,電視廣播媒體的核准以及監管是NCC的職責,這方面數發部會跟文化部還有NCC做良好的溝通,一起幫台灣的媒體產業找到好的方法,也希望台灣的媒體產業、記者在這麼辛苦工作都應該有合適的收入。
林宜敬強調,「我們應該去想一個辦法,只是很不幸的就是說之前在澳洲跟加拿大,他們的媒體議價法的做法出現了一些波折,不是很順利,我們知道既然那個方向已經有這些波折,我們就想辦法再利用別的方式去處理、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