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健保資料管理條例!不論三讀與否 資料庫退出權8/12上路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全民健保制度1995年上路迄今積累龐大健保個資,因應2022年憲法法庭宣判健保法部分違憲,要求相關機關3年內制定、修正相關法律,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行政院會今通過衛福部「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明確規範健保資料庫目的外利用的管理、監督防護機制,以及退出權。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閣揆卓榮泰請衛福部積極與朝野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健保署提供公務機關、學術機構利用健保資料庫進行研究,2022年被憲法法庭認定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要求相關機關應3年內制定或修正相關法律,明確規定監督防護機制等重要事項,且明定請求停止(退出權)及例外不許停止之主體、事由、程序、效果等。

衛福部社保司代理司長陳真慧今在政院記者會表示,健保資料涵蓋全民健康資料,對於政策制定、醫療發展具助益,在保障民眾資訊隱私權前提下,兼顧提升公共衛生、社會福利及學術研究發展等重大公共利益,因此期待健保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可以發揮到極大價值。
陳真慧說明「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的三大重點,第一、針對健保資料庫儲存、處理、對外傳輸、對外提供利用的主體、目的、範圍等,規範目的外利用的管理;第二、針對組織、程序上的監督防護機制;以及第三、規範健保資料的請求停止利用(退出權)。
規範對象有兩大類,陳真慧表示,一為資料使用者,包括「資料目的外利用的相關單位跟機關」,如政府機關、行政法人、醫療機構、學術研究機構、大學及受政府機關委託的大學法人機構,需向衛福部或健保署提出申請,以及執行法定職務所需的政府機關跟行政法人,此類則向健保署申請。第二類為資料當事人,即一般民眾,民眾有權請求停止目的外的利用,可向健保署提出申請。衛福部健保署未來會公開哪些資料被利用,讓所有民眾知悉。
陳真慧回應媒體詢問表示,因受到憲法法庭判決(3年內制定或修正法律)影響,以8月12日為底線,屆時草案若尚未三讀通過,仍會開放民眾申請「退出權」,初步採書面讓民眾申請退出,考量便民作業,未來會研究提供線上申請。
陳真慧並表示,民眾若申請退出權,將會在健保卡中「註記」,就醫資料不會在資料庫中刪除,當有學術研究等需求單位向健保資料庫申請時,健保署不會提供已註記民眾的資料。